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8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
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1-08-13 来源: 作者:

  股东Starr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s HK V, Limited(以下简称“出让方”)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7.26元/股,转让股票数量为4,200,000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询价转让后,出让方的持股比例由5.06%减少至4.06%;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出让方所持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艾迪药业”或“公司”)首发前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非艾迪药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艾迪药业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占出让方所持股份数量的比例为19.78%,转让原因为其自身资金需求。

  ■

  二、出让方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21,236,040股减少至17,036,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6%减少至4.06%。

  (一)基本信息

  ■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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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变动前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及比例

  ■

  (四)所涉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4、出让方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出让方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方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受让方最终确定为7名,均在特定对象发送认购邀请文件名单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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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询价过程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1年8月2日上午9:00至12:00,组织券商以传真方式或现场送达方式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5份,均为有效报价。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期间,截至2021年8月4日下午17:00追加认购结束,组织券商以传真方式或现场送达方式收到《追加认购报价表》合计3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7.26元/股,转让股份数量4,200,000股,交易金额72,492,000.00元。

  (三)受让方实际受让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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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中信证券的核查过程及意见

  组织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本版导读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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