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1-08-13 来源: 作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8月2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锐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2021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8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8月2日以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2021年半年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5)。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及其他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1年8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1年8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1年8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8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1年8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与对外投资行为,建立合理的投资管理机制,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1年8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1年8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8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1年8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同意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1年8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内容,同意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8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运作,加强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1年8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意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总经理工作细则(2021年8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1-046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公开发行了595.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9,5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1年2月1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截至2021年7月3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累计转股4,000股,公司总股本由160,000,000股增加至160,004,000股,对应章程条款修改如下:

  ■

  (二)其他条款修订情况

  ■

  ■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8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978 公司简称:深圳新星

  债券代码:113600 债券简称:新星转债

  2021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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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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