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8-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09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1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大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置换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0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7,059,791.23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62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0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6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1.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16.0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152.4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0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以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的调整以及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募投项目“航空航天关键主要部件整体加工解决方案研发验证平台”的决议,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2021年7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1,864,144.74元,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5,195,646.49元(不含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预先已投入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62号),具体情况如下:

  1、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7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1年7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审议程序及合规说明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37,059,791.23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置换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置换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62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对科德数控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62号);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305 证券简称:科德数控 公告编号:2021-011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涉及担保或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自由贸易试验区支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非融资性保函、贴现、保理等。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业务种类、授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内容为准。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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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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