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1-08-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1-06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2日以电话、口头通知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王继伟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王继伟先生对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时间向与会监事作了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王继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王继伟先生的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投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1-062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和监事会主席辞职

  暨选举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11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继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继伟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王继伟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同日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王建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建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王建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继伟先生、王建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王继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19,1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王建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1,3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辞职后其所持有股份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王继伟先生、王建勇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王继伟先生、王建勇先生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为确保公司监事会规范运作,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王继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公司监事会选举王继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王继伟先生的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王继伟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王继伟先生简历

  王继伟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9月,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王继伟先生曾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王继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19,118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继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继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1-063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东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2021年8月11日,四川省道诚力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道诚力”)、成都江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凯置业”)、周维刚、邱小玲、郭皓为一致行动人,其中道诚力及其一致行动人江凯置业、周维刚合计持有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37,936,340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58,728,215股的比例为4.9999%。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2、一致行动人邱小玲持有的3,606,548股股份已于2021年6月29日全部减持完毕,减持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一致行动人郭皓持有的600,000股股份中的4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得,因离职已于2021年7月15日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剩余200,000股股份已于2021年7月23日全部减持完毕,减持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

  3、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公司股东道诚力、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计划自2021年4月16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486,548股(含6,486,548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762,216,215股的比例不超过0.8510%。

  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收到股东道诚力、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1年8月11日,道诚力、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1日,股东道诚力、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共计减持公司股份6,007,348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比表

  ■

  注1: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762,216,215股变更为758,728,215股。上表减持前的持股比例计算总股本基数为762,216,215股,减持后的持股比例计算总股本基数为758,728,215股。

  注2:郭皓的4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得,因离职已于2021年7月15日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道诚力、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2、股东道诚力、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本次股份减持事项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所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道诚力、江凯置业、邱小玲、郭皓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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