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达鑫红量化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1-08-13 来源: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5万元(不含),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关于取消上述暂停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制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ruidaamc.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95-8822)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关于开放瑞达鑫红量化6个月持有期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送出日期:2021年08月1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起至该日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止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6个月后的月度对日(含当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月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若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 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网上交易、微信交易除外)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微信交易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单笔/单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分为A、C两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3.2.2 后端收费

  一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6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995-8822

  公司网站:www.ruidaamc.com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2508室

  6.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社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20C-1房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联系人:刘熠

  电话:021-64339000

  客户服务电话:95323,4001099918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王维

  电话:13382896787

  传真:021-54509953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http://www.eastmoney.com/

  (3)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电话:021-36696312

  传真:021-36696260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4)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7层19C13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2办公楼19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张林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5)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500号30层300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李关洲

  电话:021-65370077-234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6)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7层

  法定代表人:王苏宁

  联系人:陈龙鑫

  电话:010-89189288

  传真: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0988511/4000888816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7)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王宇昕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http://www.yingmi.cn

  6.2 场内销售机构

  一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1年8月1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瑞达鑫红量化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瑞达鑫红量化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也可通过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uidaamc.com)和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95-8822)咨询有关情况。

  (3)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8月13日

本版导读

2021-08-1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