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市交易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

2021-08-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生科ETF;扩位简称:生物科技ETF基金;交易代码:516930)将于2021年8月18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公告书全文于2021年8月13日在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388)咨询。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8月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申购单位为15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投资人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申购单位进行调整,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2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最小赎回单位为150万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投资人需求等因素对基金的最小赎回单位进行调整,并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1申购和赎回场所

  投资者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基金申购、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管理人将在开放申购、赎回业务之前公告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名单。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在未来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直销可以开通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及办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2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则和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3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申购赎回代理券商规定的方式依照申购赎回清单备足申购对价,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和现金,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效。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与通知

  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在受理当日进行确认。如投资者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申购对价,则申购申请失败。如投资者持有的符合要求的基金份额不足或未能根据要求准备足额的现金,或本基金投资组合内不具备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对价,则赎回申请失败。基金销售机构受理申购、赎回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购、赎回申请一定成功。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投资者应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应付的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补款。因投资者原因导致现金差额或现金替代补款未能按时足额交收的,基金管理人有权为基金的利益向该投资者追偿,并要求其承担由此导致的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

  3、申购和赎回的清算交收与登记

  本基金申购赎回过程中涉及的基金份额、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的清算交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如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修改或更新上述规则并适用于本基金的,则按照新的规则执行,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更新。

  对于本基金申购赎回涉及的ETF份额、沪市组合证券及其现金替代、深市组合证券的现金替代采用多边净额结算;对于ETF申购赎回中涉及的现金差额、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投资者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如果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交收时发现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则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和参与各方相关协议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并不违背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规则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程序。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 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5.4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和费用及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履行适当程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2、申购对价是指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者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 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

  3、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申购赎回代办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并予以公告。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后或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交易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民生加银中证生物科技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本公司另行公告。

  2.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了解本基金申购、赎回等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3日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和

  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耕传承”)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21年8月16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和耕传承为销售机构,同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或简称定投申购)和基金转换业务、参加和耕传承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从2021年8月16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和耕传承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申购、转换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和耕传承的规定为准。

  从2021年8月16日起,投资人通过和耕传承成功办理上述列表中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基金转换业务,其申购费率(含定投申购)、基金转换费率享有折扣优惠,其中基金转换业务中转出与转入基金的原申购费补差费率享受费率优惠(原申购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除外),原费率请阅读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具体实施费率优惠的范围及优惠措施以和耕传承安排为准。

  二、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参与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的申购、定投申购及基金转换手续费,不包括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和耕传承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3、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4、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前述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列表中拟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将在和耕传承开展基金转换业务。转换业务规则请参照本公司官网中发布的《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0555-671

  公司网址:www.hgccpb.com

  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

  邮编:450000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400-8888-388(免长话费)

  公司网址:www.msjyfund.com.cn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

  邮编:518038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也可以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和耕传承咨询以及办理开户、认购、申购、定投申购、转换等相关基金业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养老目标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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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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