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0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公司董事陈士斌先生、邵静女士、陈培荣先生、钱卫刚先生、赵仕江先生、张丽雯女士及独立董事肖侠女士出席现场会议;独立董事汪旭东先生、方先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公司监事陈东先生、顾金泉先生、方芳女士出席现场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吕良益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其他高管人员列席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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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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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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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半数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铭明,毛一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03688 证券简称:石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9
转债代码:11354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股代码:191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26人,实际出席持有人121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士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董事会拟定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0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2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结果:同意12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富伦先生、吕良益先生、刘明伟先生、陈清清先生、李兴娣女士为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吕良益先生为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12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授权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以下事宜: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与证券银行等机构业务办理;
(5)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6)决定延长或缩短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
(7)负责办理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办理退休、已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持有人的相关事宜;
(8)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并由资产管理机构具体执行;
(9)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时对计划资产进行清算;
(10)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2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的议案》
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6个月内,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指令,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石英股份A股股票(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12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