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11-1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4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11月8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军月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军月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军月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仍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5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的议案》,具体提名情况如下(简历见附件):

  1、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提名郜春海先生、李畅女士、孙长索先生、李飞先生、王梅女士、陈博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提名李荣先生、吴智勇先生、王志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荣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和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吴智勇先生、王志红女士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明,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明。其中,李荣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将分别形成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军月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蔡克明先生、王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上述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郜春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0年11月,北京交通大学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专业硕士,铁路信号与控制专业学士。1993年至1998年任北京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助教,1997年7月至1997年10月作为德国SIMENS公司的访问学者,1998年至2005年任北京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讲师,2005年至2010年任北京交通大学轨道交通控制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副教授,2011年至2014年先后担任轨道交通运行控制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教授、主任;2009年底公司设立以来,历任北京交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郜春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827,545股。

  2、李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67年3月,高级工程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专业学士。1990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工程公司技术员、科长、处长;2000年1月至2003年9月任北京控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03年9月至2007年7月任北控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公司总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经营开发事业部总经理,其中2015年3月至2016年12月兼任北京京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兼任北京京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0年9月任北京交控硅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6月至今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李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3、孙长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3年12月,中国共产党员,北京交通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北京大学硕士,北方交通大学学士。2016年5月至2018年7月任北京交通大学对外联络处处长,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北京交通大学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副总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北京交通大学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党委书记,2021年5月至今任北京交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兼总经理。孙长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4、李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9年5月,中国共产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硕士,长沙理工大学学士。2011年12月至今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总部高级投资经理。李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5、王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1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2007年至今任中国爱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自2016年至2021年10月兼任江西卓海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王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6、陈博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7月,中国共产党员,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士。2016年至2019年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至今任国投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陈博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任中联新农(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2月至今任上海呈运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事务所所长,2013年1月至今任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裁、管理合伙人,2020年10月至今兼任北京飞利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李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吴智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2012年11月至今任丰厚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21年6月至今任北京中关村瞪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吴智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王志红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016年至今担任北京瑞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务总监。

  王志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军月女士,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71年9月,籍贯北京市,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高级会计师。1995年7月参加工作,曾先后就职于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北京京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百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合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京投银泰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京投银泰尚德置业有限公司。现任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

  王军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6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2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2月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5层501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2月6日

  至2021年12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11月1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1年12月2日、12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2月3日下午17:30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1层飞燕厅。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进行登记并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智成北街3号院交控大厦1号楼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606086

  传 真:010-83606009

  联 系 人:李春红、张瑾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本版导读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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