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21-074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进展公告

2021-11-19 来源: 作者:

  股东刘自文女士、熊杰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自文女士、熊杰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计划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0股、650,000股。具体减持计划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

  2021年11月18日,公司收到刘自文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和熊杰明先生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自文女士已按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完成了股份减持,熊杰明先生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股,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的相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

  注:本文数据加减在尾数上不一致的情况,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高级管理人员刘自文女士、熊杰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高级管理人员刘自文女士、熊杰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其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自文女士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熊杰明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熊杰明先生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督促其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刘自文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熊杰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9日

本版导读

2021-11-1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