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杂谈

2021-12-02 来源: 作者:木木

  【缘木求鱼】

  让人记住是一回事,能不能进一步形成购买力却是另外一回事。

  木木

  

  企业做广告的根本目的,就是促进产品销量的提升;虽然也有所谓的形象广告、软广告,但最终目的还是要落实到产品(或服务)销售上。这件事,逻辑简单、目的明确,操作起来难度应该不大——也是,吆喝买卖有何难?吆喝不出花儿来,扯嗓子嚷嚷谁不会?

  不过,凡事知易行难,在做广告这件事情上也不例外。从现实中万千实践看,能把广告做到招人讨厌的境界,似乎也不是难事,为之总结一下,问题大致出在两方面,只要踩中一个,想不招人讨厌都难:其一,在原本不该或者不宜出现的时空点,突然跳出来招摇一番;其二,广告的形式和内容格外不讲究、粗糙甚至拙劣,却偏偏还要搞高频次“轰炸”。

  这种招人讨厌的广告,在现实生活中几乎触目皆是,比如,观众正与剧中人物同悲共喜,关键时刻,一段广告突然惹人抓心挠肺地插足其间,或者,上网者每打开一个网页,总有几个弹窗广告争先恐后地蹦出来骚扰,而且还像打不死的“小强”般顽强……这显然都是典型的招人骂的行径。虽然这种广告似乎确实更容易让人记住,但让人记住是一回事,能不能进一步形成购买力却是另外一回事。

  被人如此骚扰,被骚扰者的情绪很难好得起来;在厌恶情绪支配下,居然还会专门跑去给广告发布者捧场,理论上应该不太可能,否则,被骚扰者就实在不可理喻。多年前,老徐在易水河畔的一个农家院住过几天,跟老板闲聊的时候,曾经打听过推广广告的事。老板说,开业之初,确实在某个著名旅游网站上狠打过一阵广告——是那种被人点击一下就要掏钱的广告,钱花了不少,效果却没有——没有一个客人是看了广告寻上门的。

  像这种被人主动点击(或者被人恶意点击)的广告,效果尚且如此,那种“纯骚扰”类型的广告,会有怎样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从现实中的广告实践看,通过广告的“狂轰滥炸”而终致成功或者“暂时成功”的例子着实不少,几乎达到俯拾皆是的地步,比如,多年前风行一时的“家酒”,还有后来绵延不绝的矿泉水,以及卫生巾、洗发水、美容霜之类的东西。有如此多的成功者示范,众多商家争抢着“路径复制”,也就可以理解。另外,这个“局”之所以能多年维持下来,一个巴掌拍不响,有演的、有配合的,也必须有鼓掌的,广告效果实在是大家一起努力搞出来的结果。

  如果说旁观者或者开了窍的“局中人”也能从中得出某些有益经验的话,大约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商家的广告做得越凶猛甚至越招人讨厌,消费者可获得的商品核心价值,相应也就越可怜。在这对儿关系中,于消费者而言,就相当于“烙饼卷手指头”;于商家而言,前途也无非有二:一是再造一个“商业传奇”、“第几富”,一是如流星一般,灿烂之后就是空空如也。

  当然,也有在广告方面格外吝啬的,比如那个马斯克,就多次“大言不惭”地说,“我们从不在广告上花钱,我们把所有的钱都投在了产品研发及更好的产品设计上”云云。这当然也算一条路径。不过,对心急者而言,这种路无疑太绕远,都属于“弓背路”,人生苦短,许多事都要急急着办。两条路,孰优孰劣、孰快孰慢,在“暂时”的框架里,实在很难评判,但只要把时空框架适当放大些,结论往往就会明显起来。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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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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