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2021-12-31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1-051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500,000,000.00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欧元兑美元汇率挂钩区间按日计息人民币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1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同意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并通过新的委托理财授权之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升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办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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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根据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规定,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负责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公司审计部门对委托理财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经过审慎评估,符合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要求,本次委托理财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与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了理财产品协议,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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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办理理财产品的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本次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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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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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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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本次购买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理财收益。

  截止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272,798.39万元,本次法国巴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银行结构性存款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8.33%,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本次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并通过新的委托理财授权之日止。(详见公司“临2021-001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0年12月21日对《关于公司办理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情况的多方面了解,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升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流动资金办理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办理银行理财产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继续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部分银行账户被继续冻结的情况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涉及诉讼,部分银行账户被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市一中院”)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2日及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商标被查封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6)、《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及商标解除查封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8)及《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5)。

  2021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重庆市一中院下发的(2020)渝01执保528号《执行裁定书》等文件,根据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嘉威”)向重庆市一中院提出的续行财产保全申请,重庆市一中院裁定,续行冻结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6,000万元,续行冻结期限一年。

  同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曾用名为“重庆嘉酿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重庆”)收到重庆市一中院下发的(2020)渝01执保461号《执行裁定书》等文件,根据重庆嘉威向重庆市一中院提出的续行财产保全申请,重庆市一中院裁定,续行冻结嘉士伯重庆银行存款人民币1.5亿元,续行冻结期限一年(与上文续行冻结以下合称为“本次续行财产保全”)。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续行财产保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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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本次银行账户续行冻结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和正常的管理活动。公司管理层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银行账户冻结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续行财产保全涉及的诉讼尚在审理阶段,案件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高度重视本案,正积极采取应诉措施抗辩重庆嘉威提出的不当诉讼请求,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披露的风险提示内容,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1日

  

  证券代码:600132 证券简称: 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1-053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投资者关系副总监张潇巍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潇巍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及投资者关系副总监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张潇巍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张潇巍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于其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2月31日

本版导读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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