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ST辉丰 公告编号:2022- 002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1-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城北新区郁金香客栈(226省道与南环大道交叉口,迎宾大道1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仲汉根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104),公告了审议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等。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29人,代表股份总数为492,962,2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698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总数为483,642,3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0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9,319,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182%。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9,319,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182%。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91,410,109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851%;反对1,552,12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49%;弃权0股,占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7,767,72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3.3461%;反对1,552,12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6539%;弃权0股,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孙俐 潘春香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涤非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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