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1 证券简称:创元科技 公告编号:ls2022-A06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2-01-2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0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已于2021年11月0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2021年11月06日至2021年11月15日,在公司网站和公告栏公示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公示》,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监事会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1月29日

本版导读

2022-01-2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