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2022-04-27 来源: 作者:

  (上接B251版)

  公司于2022年1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号)。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已于2022年3月9日全部到位,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对外披露《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向富临集团等共16个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577,896股,发行价格为22.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96.88元。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对外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2022年3月23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66,577,896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二)推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年5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公告文件。该事项经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6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等公告文件。

  2021年7月23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9日,上市日期为2021年7月26日,授予价格为4.64元/股,授予人数为4人,授予数量为435.00万股,占授予完成当日公司股本总额73,903.2248万股的0.59%,占拟授出权益总数的29.09%。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021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12月14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16.1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授予10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8)。

  (三)子公司江西升华扩产扩能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在射洪西部国际技术合作产业园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新建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1年1月21日,江西升华在四川射洪新设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了射洪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工程建设正式启动。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年产5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1年8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规划新增投资年产2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新建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规划新增投资建设年产2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并先行启动一期项目,即在射洪西部国际技术合作产业园投资新建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本项目依托射洪基地年产5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建设经验,计划于2021年9月份启动建设,并于2022年10月前实现项目投产。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1日披露的《关于规划新增投资年产25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暨新建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四)子公司江西升华增资扩股

  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长江晨道签署共同增资江西升华之《投资协议》,江西升华以增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 其中公司增资2.72亿,宁德时代、长江晨道合计增资1.84亿,本次增资资金用于年产5万吨锂电正极材料项目的建设,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投资协议暨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2021年8月,公司、宁德时代、长江晨道已完成其参与的本次增资对应交易部分的交割,增资江西升华的首期交割已完成,江西升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67,600万元,江西升华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2022年2月,公司司及子公司江西升华与宁德时代、长江晨道共同签署了《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协议〉、〈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宁德时代进一步对公司子公司江西升华增资14,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江西升华60%的股权,宁德时代和晨道资本分别持有江西升华20%的股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暨签署补充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宁德时代已完成其认购江西升华增加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4,400万元的增资交割,江西升华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82,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五)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99%的股权暨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99%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本次交易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竞价,公司于2021年11月收到产权交易所《关于成交相关事项的告知函》,确认本次挂牌转让的竞买人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以最高有效报价9,800万元成为最终受让方,富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

  (六)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9%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恒信融自然人股东陈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让陈伟持有的恒信融9%股权,股权转让价款为33,3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恒信融为公司参股公司。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披露的《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4)。公司已完成受让恒信融9%股权的股权交割,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收购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七)与上游原材料企业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2021年9月,公司与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在锂资源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升级和延伸方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盐湖锂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锂电上游原材料产业布局及产业投资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2021年9月,公司与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就在供应链、价值链的升级及延伸方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锂电材料产业上游原材料产能布局及产业投资方面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与川恒股份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17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3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净利润618,444,460.78元,未分配利润247,813,000.48元,资本公积金1,720,343,632.22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净利润399,182,603.46元,未分配利润总额-37,625,818.25元,资本公积金1,718,842,957.77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现状,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09,960,144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总股数不足1股的部分,按1股转增),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股利。

  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实施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按照“现金分红比例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数。

  二、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公司重视股东回报,兼顾了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与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本预案的决策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其他说明

  (一)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分配政策,满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已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2021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预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预计公司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三)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4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其中,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朱华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濮琪纬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何剑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将以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查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资格证照、诚信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后,认可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相关的审计资格,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保证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5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升华”)的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新能源”)年产6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拟向关联方四川中天洋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洋”)采购天然气,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900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藤明波、聂丹、王明睿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受让公司公开挂牌转让的全资子公司绵阳万瑞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99%的股权,受让价格为9,800万元,富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应当合并计算。本次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名称:四川中天洋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7622500145

  3、住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

  4、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6、法定代表人:刘宏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燃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分支机构经营】;建设工程设计;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3月31日,中天洋未经审计的总资产约人民币25,760万元,净资产约人民币11,869万元;2022年1-3月中天洋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8,305万元,净利润约人民币1,168万元。

  9、关联关系:四川富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能源”)持有中天洋100%股权,控股股东富临集团持有富临能源55.34%股权。

  10、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采购产品:天然气;

  数额:采购金额不超过1,900万元;

  定价:该关联交易定价系双方执行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供应价格采用

  气价联动原则,即由中天洋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定价后双方应以书面形式对价格进行确认,据实结算。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亦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具体协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年度框架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富临新能源未向中天洋采购天然气,采购总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度公司子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向关联方四川中天洋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900万元。上述交易各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最终实际控制的企业,构成关联交易。公司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商业惯例,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前述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上述预计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发展所需,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0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并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现场参会8人,陈立宝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藤明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傅江先生、牟文女士、陈立宝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提交的《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1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637.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01%;实现利润总额45,899.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90%;实现净利润39,909.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85%。《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净利润618,444,460.78元,未分配利润247,813,000.48元,资本公积金1,720,343,632.22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净利润399,182,603.46元,未分配利润总额-37,625,818.25元,资本公积金1,718,842,957.77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09,960,144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总股数不足1股的部分,按1股转增),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股利。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保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等提供了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448万元,2021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经董事会确认,监事2022年度基本薪酬及津贴合计不超过95.6万元,2022年绩效薪酬根据年终考核,另行发放。同意以上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藤明波、阳宇、李鹏程、彭建生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人民币8万元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傅江、牟文、陈立宝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江西升华”)的子公司四川富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富临新能源”)年产6万吨新能源锂电正极材料项目拟向关联方四川中天洋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天洋”)采购天然气,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9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藤明波、聂丹、王明睿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能力,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0万元(含)。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国内外保函及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将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质押或相互提供信用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使用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在上述申请授信总额内根据运营需要实际申请和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相关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实施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66,577,896股,公司总股本已经由743,382,248股增加至809,960,144股。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将以总股本809,960,144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将由809,960,144股增加至1,214,940,216股,注册资本将由809,960,144元变更为1,214,940,216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本次变更、备案等手续,并且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的审批意见,对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已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800.8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6.63万元,共计34,967.46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1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话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并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国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报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要求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净利润618,444,460.78元,未分配利润247,813,000.48元,资本公积金1,720,343,632.22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净利润399,182,603.46元,未分配利润总额-37,625,818.25元,资本公积金1,718,842,957.77元。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809,960,144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总股数不足1股的部分,按1股转增),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股利。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保证。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相应的服务。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工作量及同行业相关人员薪酬水平,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的公司2022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实际相符。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及费用事项的议案》

  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人民币8万元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22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共同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将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质押或相互提供信用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实施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66,577,896股,公司总股本已经由743,382,248股增加至809,960,144股。根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将以总股本809,960,144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总股本将由809,960,144股增加至1,214,940,216股,注册资本将由809,960,144元变更为1,214,940,216元。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以上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800.8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6.63万元,共计34,967.46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6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申请授信及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提升运营能力,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授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信用证、银行承兑、国内外保函及贸易融资、远期结售汇等。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将以其合法拥有的财产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抵押、质押或相互提供信用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使用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以公司在上述申请授信总额内根据运营需要实际申请和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担保方式为准。

  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合授信额度及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相关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期限以公司与各家银行签署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

  二、本次授信及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为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7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实施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66,577,896股,公司总股本已经由743,382,248股增加至809,960,144股。

  公司2021年度拟以总股本809,960,144股为基数(实际股数以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准),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总股数不足1股的部分,按1股转增),合计转增404,980,072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09,960,144股增加至1,214,940,216股。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二、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公司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章程备案等手续,并且授权董事会及办理人员按照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相关修订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8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4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9:30-11:30时和14:00-17:00时。

  2、登记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非股东本人参会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2年5月10日17:00前送达证券事务部。来信请寄: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 邮编:6210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鹏程、徐华崴

  联系电话:0816-6800673

  联系传真:0816-6800655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37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号:621000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432

  2、投票简称:富临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29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和2022年

  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1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及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藤明波先生、总经理阳宇先生、副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李鹏程先生、财务总监彭建生先生、独立董事傅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徐华崴女士。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0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800.8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6.63万元,共计34,967.46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3号)同意,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6,577,89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6.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632,603.2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3,367,393.68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月10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248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富临精工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新华支行、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郊支行以及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4,800.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2,663.26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2,336.25万元(不含增值税)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27.01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66.63万元(不含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820号)。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在《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了安排,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已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800.8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6.63万元,共计34,967.46万元。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以上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4,800.8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66.63万元,共计34,967.46万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820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5、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绵阳富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2022-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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