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

2022-05-05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荣华 公告编号:2022-012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2 年 4 月 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公司事后审核,部分披露事项存在差错,现对有关事项更正如下:

  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重要内容 第三项”内容的更正

  更正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更正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和财务报告相关表述。

  二、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的更正

  更正前:□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适用 □不适用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事项,说明了公司经营中存在的或有风险。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认可,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三、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之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的更正

  更正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金额为-22,883,034.6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6,715,159.68元,主要原因是上期支付的焦炭生产线改造款较大。

  更正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金额为-22,883,034.68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36,715,159.68元,主要原因是上期支付的焦炭生产线改造款较大。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其他内容均未发生变化。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报告编制、信息披露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4日

  

  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荣华 公告编号:2022-013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暨停牌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司2022-011号公告)。由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就公司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对上述公告内容补充如下:

  (一)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因公司:

  1、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余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

  2、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

  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新增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因公司2019年、2020年、2021年连续3年亏损,且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消除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二)项的情形已消除。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4日

本版导读

2022-05-05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