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0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五届员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二次扩大会议民主选举,徐志锋先生和朱寅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徐志锋先生和朱寅华女士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日
附件: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徐志锋先生简历
徐志锋先生,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1997年8月至2011年7月,历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企管办专员、总经办主任助理;2011年8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部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风险管理与审计部总监。2019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截止目前,徐志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一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志锋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徐志锋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朱寅华女士简历
朱寅华女士, 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1995年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财务管理本部会计主管、财务管理本部高级财务主管;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医药商业财务部高级财务主管。2010年3月起至今,兼任华东医药供应链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截止目前,朱寅华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其子持有公司股份300股,朱寅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一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寅华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朱寅华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1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也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年6月1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2、召开地点:公司行政楼12楼第一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吕梁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1,067,272,8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99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1,023,198,0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8.47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人,代表股份44,074,7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1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48,334,6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6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3人,代表股份4,259,8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3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人,代表股份44,074,78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18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7,051,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85,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1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3,0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5%;反对85,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1%;弃权1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
2、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7,051,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85,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1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3,0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5%;反对85,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1%;弃权1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7,050,8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85,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1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2,6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07%;反对85,5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9%;弃权1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7,051,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2%;反对85,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1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13,0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415%;反对85,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1%;弃权1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7,177,5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95,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39,3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28%;反对95,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5,324,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74%;反对1,812,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98%;弃权1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385,8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681%;反对1,812,3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495%;弃权13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824%。
7、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7,187,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0%;反对85,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4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9%;反对85,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0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远大集团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36,243,2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8%;反对91,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43,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09%;反对91,4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9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本提案时,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一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股东合计持有的730,938,157股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
8.0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他关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7,187,7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0%;反对85,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49,5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39%;反对85,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211,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896%;反对26,124,6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478%;弃权4,936,7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6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73,25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7368%;反对26,124,66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0495%;弃权4,936,75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21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36,232,2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0916%;反对31,040,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90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294,04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7798%;反对31,040,6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22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6,046,8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1%;反对1,225,9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108,71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636%;反对1,225,9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3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6,938,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7%;反对334,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000,4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085%;反对334,1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913%;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1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7,188,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84,3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8,250,2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3%;反对84,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吕梁、亢伟、牛战旗、朱飞鹏、叶波、朱亮6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2022年5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高向东、杨岚、王如伟3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2022年5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白新华、周砚武、秦云、董吉琴4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2022年5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根据公司五届员工(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二次扩大会议民主选举,徐志锋先生和朱寅华女士作为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4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徐志锋先生和朱寅华女士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公告编号:2022-04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晓红、俞卓娅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华东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2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2年6月1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并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本次董事会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选举吕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吕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十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设置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下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为:董事长吕梁、董事牛战旗、独立董事王如伟,其中董事长吕梁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为:董事亢伟、独立董事高向东、独立董事杨岚,其中独立董事高向东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为:董事长吕梁、独立董事高向东、独立董事王如伟,其中独立董事王如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4、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为:董事长吕梁、独立董事王如伟、独立董事杨岚,其中独立董事杨岚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5、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委员为:董事叶波、董事朱飞鹏、独立董事高向东,其中董事朱飞鹏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提名,经本次董事会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聘任董事长吕梁先生继续兼任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本次董事会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聘任吴晖先生、朱励女士、张建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吴晖先生、朱励女士、张建飞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经本次董事会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聘任陈波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波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陈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的通讯方式如下:
电话:0571-89903300
传真:0571-89903366
电子邮箱:hz000963@126.com/ir@eastchinaphar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866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本次董事会与会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聘任邱仁波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邱仁波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对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特别对届满离任的董事金旭虎先生、钟晓明先生、杨俊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日
附件: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人员简历
一、吕梁先生简历
吕梁先生,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1997年7月至2001年7月,任远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7月至2010年3月,就职于常熟雷允上制药有限公司,历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6年1月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1月6日至2019年6月5日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年6月6日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10月26日至今兼任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吕梁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一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吕梁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吕梁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二、吴晖先生简历
吴晖先生,1969年4月出生,硕士学历,教授级高工。1991年7月任职于公司,历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主任、总工程师;2015年至今,担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吴晖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一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晖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吴晖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三、朱励女士简历
朱励女士,197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1997年8月至今任职于华东医药商业公司,历任中成药分公司会计员、副经理、经理,中西药采购管理部副总监、总监。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任华东医药商业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0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商业),同时兼任华东医药商业公司总经理。
截止目前,朱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一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励女士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朱励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四、张建飞先生简历
张建飞先生,1975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历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业务员/主管、武汉大区经理、销售管理二部总监、湖北省药学服务公司总经理、药学服务管理二部总监,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张建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一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建飞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建飞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五、陈波先生简历
陈波先生,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经济师。2002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融资部投资专员,融资部副经理,投融资部经理。从2009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止目前,陈波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一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波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陈波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六、邱仁波先生简历
邱仁波先生,1982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4年8月至2010年7月,历任本公司财务管理本部专员、制造分公司财务科科长;2010年8月至2015年4月,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止目前,邱仁波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一一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邱仁波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况:(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七)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邱仁波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2-043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5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22年6月1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6名,实际参加监事6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和通讯方式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一致同意选举白新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白新华女士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发布的《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对第九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特别对届满离任的监事刘程炜先生、胡宝珍女士、何汝奋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