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2-07-1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6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韩旭鹏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计划减持股票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公司股东韩旭鹏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13,9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4%)。(减持期间,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韩旭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韩旭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韩旭鹏先生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韩旭鹏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58.73元/股-76.33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韩旭鹏先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韩旭鹏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韩旭鹏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证券代码:003043 证券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2-037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代码:003043,股票简称:华亚智能)股票交易收盘价格于2022年7月14日、2022年7月15日、2022年7月18日连续3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目前,公司已经披露202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业绩预告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确认: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及时披露的事项;

  3、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述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及时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本版导读

20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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