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2-026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2-07-21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21.5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75.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41.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33.6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为保证专款专用,便捷募集资金账户的日常操作,同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率,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银行账号:398040100100049723),并与之上级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监管。

  (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办理结项的募投项目为“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6,094.4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6,094.41万元。

  截至2022年4月1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803.85万元。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对该项目的投资规模进行调整,将其中尚未使用的14,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由江苏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及由河南绿岛风空气系统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空气系统科技设备生产基地项目”。募投项目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对应的产能测算将由原年产30万台套新风类产品下调至约年产5万台套新风类产品。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至本公告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毕,共投入募集资金1,972.86万元,结余121.55万元。项目已完成厂房车间的建设、机器设备的购置、生产线建设及人员配置等工作,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投入试生产,公司对该项目予以结项。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基于“年产新风类产品30万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将上述项目节余资金共计121.55万元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四、相关审议和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结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由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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