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2021-06-0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杨旭恩先生《关于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其配偶陈文丹女士分别于2021年6月2日及2021年6月3日买卖公司股票,其买卖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陈文丹女士证券账户交易记录,陈文丹女士关于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文丹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票216,898股, 上述交易所得收益的计算方法为:卖出价格*卖出股数-买入价格*买入股数=3.19元/股*200000股-2.99元/股*200000股=40,000元。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次事件发生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杨旭恩先生及其配偶陈文丹女士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采取措施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陈文丹女士的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本次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为:卖出价格*卖出股数-买入价格*买入股数=3.19元/股*200000股-2.99元/股*200000股=40,000元。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陈文丹女士短线交易所获盈利40,000元将上交公司。

  2、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为陈文丹女士本人操作,系其本人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交易谋求非法利益,杨旭恩先生及其配偶陈文丹女士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声明将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今后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个人和亲属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公司董事会已再次要求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关于短线交易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5日

本版导读

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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