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1-057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结果公告

2021-06-0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和解。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杯汽车”)及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车辆”)为被告人。

  ●诉讼请求的金额:诉讼一:债权本金11,000万元及利息1,446,133.34元、诉讼费用;诉讼二:债权本金25,000万元及利息4,107,027.39元、诉讼费用。

  ●上述诉讼已达成和解,公司2020年度已对诉讼相关本金及部分利息计提预计负债,2021年度补提相关利息、罚息、诉讼费等将增加2,818万元损失。上述诉讼了结后,公司重要子公司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沈阳金杯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将解除。

  ●公司已向被担保方、反担保方及承诺方发起追偿,但由于被担保方金杯车辆清偿能力有限、反担保方及承诺方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状态,公司存在无法收回上述已承担的担保责任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金杯汽车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2020)辽01民初1307号和(2020)辽01民初1359 号《民事调解书》,原告沈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西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铁西支行”)与金杯汽车及金杯车辆达成和解,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0年8月,农商行铁西支行因与金杯车辆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本金1.1亿元),向沈阳中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8月22日披露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1)。

  2020年10月,农商行铁西支行因与金杯车辆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本金2.5亿元),向沈阳中院提起诉讼,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4日披露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3)。

  二、调解情况

  金杯汽车、金杯车辆、农商行铁西支行三方于2021年6月2日自愿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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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6月4日,公司收到沈阳中院(2020)辽01民初1307号和(2020)辽01民初1359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上述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诉讼涉及的本金及部分利息3.65亿元,公司已于2020年度计提预计负债,剩余的利息、罚息、诉讼费等2,818万元将对2021年度的净利润产生负面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支付和解协议的全部款项,支付和解协议的全部款项会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一定压力,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上述诉讼了结后,公司重要子公司沈阳金杯安道拓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沈阳金杯延锋汽车内饰系统有限公司的股权冻结将解除。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被担保方、反担保方及承诺方发起追偿,但由于被担保方金杯车辆清偿能力有限、反担保方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承诺方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目前处于破产重整状态,公司存在无法收回上述已承担的担保责任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调解书》((2020)辽01民初1307号)

  2、《民事调解书》((2020)辽01民初1359号)

  3、和解协议一(1.1亿本金)

  4、和解协议二(2.5亿本金)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本版导读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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