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相应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2021-06-15 来源: 作者:

  根据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的规定,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步更新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涉及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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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修订情况

  1、在基金合同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的投资”“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费用与税收”“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信息披露”“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等章节增加了侧袋机制的相关内容,对基金合同摘要进行同步修订。在托管协议的“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部分增加了侧袋机制的相关内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对照表详见附件。

  2、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情况,在招募说明书中新增“侧袋机制”部分,并对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同步更新。

  三、重要提示

  1、此次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是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而应当进行的必要变更,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已报监管机构备案。本次修订不涉及原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披露。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阅读更新后的法律文件。

  3、本公司的网站为www.lionfund.com.cn,客户服务热线为400-888-8998。

  4、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为http://eid.csrc.gov.cn/fund。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1、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以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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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以诺安泰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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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因各基金的类型及具体表述等不完全相同,《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中相应条款表述及修订位置可能存在略微差异,详细修改内容请见各基金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本版导读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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