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1-06-16 来源: 作者: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基金募集情况

  ■

  注:1、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4、按《华富中证证券公司先锋策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的规定,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登记机构清算交收后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人基金份额。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44,838.58元,其中通过管理人进行的网下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0.00元,折合基金份额0.00份;网上现金认购的有效认购资金在首次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144,838.58元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投资者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001和网站www.hf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本基金可在基金上市交易之前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但在基金申请上市期间,可暂停办理申购、赎回。在确定本基金开始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年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华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的基金份额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的金额以2021年6月17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入的份额。

  3.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3.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5、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6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6、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请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公示的本基金销售机构信息。

  3.7、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8、登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fund.com。

  拨打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001,021-50619688。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本版导读

2021-06-1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