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6-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采用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7,1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 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15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滨河路20号

  咨询联系人:雷 敏、王 鑫

  咨询电话:0379-65110505

  传真电话:0379-64330181

  特此公告。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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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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