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6-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1-40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菱钢铁”)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8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9份,收到表决票9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菱转2”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8号”文核准,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4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41号”文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菱转2”,债券代码“127023”。

  根据《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华菱转2”转股期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止,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华菱钢铁;股票代码:000932)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5%(含125%),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华菱转2”已于2021年4月29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5.18元/股;2021年5月10日,公司因实施2020年度现金分红,已将“华菱转2”的转股价格由5.18元/股调整为4.97元/股。在转股期内,公司A股股票自2021年4月29日至6月15日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分别不低于“华菱转2”当期转股价格的125%,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华菱转2”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华菱转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分别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及法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华菱转2”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公告编号:2021-4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1-41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8日发出。会议发出表决票5份,收到表决票5份。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菱转2”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8号”文核准,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4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41号”文同意,上述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菱转2”,债券代码“127023”。

  根据《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华菱转2”转股期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止,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华菱钢铁;股票代码:000932)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5%(含125%),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华菱转2”已于2021年4月29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5.18元/股;2021年5月10日,公司因实施2020年度现金分红,已将“华菱转2”的转股价格由5.18元/股调整为4.97元/股。在转股期内,公司A股股票自2021年4月29日至6月15日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分别不低于“华菱转2”当期转股价格的125%,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监事会同意行使“华菱转2”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华菱转2”。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华菱转2”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公告编号:2021-4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1-42

  债权代码:127023 债券简称:华菱转2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菱转2”赎回实施的第一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华菱转2”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15日

  2、“华菱转2”赎回日:2021年7月16日

  3、“华菱转2”赎回价格:100.15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2%,且当期应计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1年7月21日

  5、“华菱转2”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1年7月23日

  6、“华菱转2”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7月16日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华菱转2”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华菱转2”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届时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本公司发布的停止交易的公告。

  8、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7月15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华菱转2”,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华菱转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华菱转2”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9、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7月15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华菱转2”将按照100.15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赎回情况概述

  (一)触发赎回情形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8号”文核准,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0〕1041号”文同意,公司4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1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华菱转2”,债券代码“127023”。

  根据《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华菱转2”转股期自2021年4月29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止,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华菱钢铁;股票代码:000932)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5%(含125%),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华菱转2”已于2021年4月29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5.18元/股;2021年5月10日,公司因实施2020年度现金分红,已将“华菱转2”的转股价格由5.18元/股调整为4.97元/股。在转股期内,公司A股股票自2021年4月29日至6月15日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分别不低于“华菱转2”当期转股价格的125%,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1年6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华菱转2”的议案》,同意行使“华菱转2”有条件赎回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华菱转2”。

  (二)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5%(含125%),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华菱转2”赎回价格为100.15元/张,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即100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0.2%;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0年10月23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7月16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266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0.2%×266/365=0.15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15=100.15元/张

  (二)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华菱转2”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12元;对于持有“华菱转2”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15元;对于持有“华菱转2”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15元。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三)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7月15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华菱转2”持有人。

  (四)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三次赎回实施公告,披露“华菱转2”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1年7月16日起,“华菱转2”停止交易。

  3、2021年7月16日为“华菱转2”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年7月15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华菱转2”。自2021年7月16日起,“华菱转2”停止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华菱转2”将在深交所摘牌。

  4、2021年7月21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5、2021年7月23日为赎回款到达“华菱转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华菱转2”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华菱转2”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说明赎回日及停止交易和转股的安排事宜。

  (五)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华菱钢铁证券部

  咨询电话:0731-89952860、89952929

  传真电话:0731-89952704

  三、其他需说明事项

  1、“华菱转2”赎回公告刊登日至2021年7月15日,在深交所的交易时间内,“华菱转2”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华菱转2”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1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单位为1张,1张为1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及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准到0.01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华菱转2”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

本版导读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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