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1-058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公告

2021-06-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待相关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各方需各自履行的决策程序等)达成时另行签订具体协议。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在后续签订具体协议前,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鸡西市人民政府、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车风能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签订了《新能源产业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

  1、鸡西市人民政府

  鸡西市人民政府是鸡西市的行政管理机关。鸡西市是黑龙江省省辖市,是东北老工业基地主要城市之一,东北最大煤城、黑龙江省“四大煤城”之首,是一座百年历史的综合性工业城市。

  (注:上述信息摘自360百科)

  2、天津中车风能公司

  (1)基本情况

  ■

  (2)协议对方之一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协议对方之一天津中车风能公司是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中国中车”,英文简称缩写“CRRC”)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国中车是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由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对等原则合并组建的A+H股上市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2015年6月8日,中国中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成功上市。现有46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员工17万余人。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中车承继了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业务和资产,是全球规模领先、品种齐全、技术一流的轨道交通装备供应商。主要经营:铁路机车车辆、动车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器及环保设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修理、销售、租赁与技术服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与管理;资产管理;进出口业务。

  中国中车坚持自主创新、开放创新和协同创新,持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了世界领先的轨道交通装备产品技术平台和制造基地,以高速动车组、大功率机车、铁路货车、城市轨道车辆为代表的系列产品,已经全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能够适应各种复杂的地理环境,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中国中车制造的高速动车组系列产品,已经成为中国向世界展示发展成就的重要名片。产品现已出口全球六大洲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并逐步从产品出口向技术输出、资本输出和全球化经营转变。

  (注:上述信息摘自中国中车官网)

  (二)协议各方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鸡西市人民政府、天津中车风能公司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待相关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各方需各自履行的决策程序等)达成时另行签订具体协议。

  二、《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鸡西市人民政府

  乙方: 天津中车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与乙方、丙方遵照国家新能源开发建设相关政策,本着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充分论证,就合作开发利用鸡西市风、光资源事宜,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同意乙、丙方作为潜在投资主体,在黑龙江省东部高比例可再生资源外送基地规划布局下,提出百万千瓦级别具体基地(项目)建设方案,通过优选方式优先配给乙、丙方200万千瓦开发建设量。

  2、乙、丙方同意在鸡西投资260亿元建设新能源示范基地和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包括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制造与装配基地、塔筒制造基地、风机叶片制造基地、逆变器生产及其他零部件生产基地,并于2021年开工,2022年末前完成投资建设。

  3、乙、丙方同意于2021年10月1日前在鸡西市注册成立100亿元规模的“碳中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并承诺该基金运行期间所产生的税收全部在鸡西市缴纳。

  4、乙、丙方同意按“源网荷储”一体化要求,投资建设智能微电网项目。承诺在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内建设一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能源项目大数据和运维中心。

  5、乙、丙方同意利用自身新能源运行维管职业教育经验,联合甲方域内大中专院校及职业教育院校,针对具备一定知识储备的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开展新能源运行维管专业技能培训,达到从业要求后在行业内推荐就业。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丙方进行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保障乙、丙两方新能源发电项目的优先开发建设权。

  (2)甲方应为乙、丙方项目申报、核准、土地出让、电网接入、建设等提供支持与服务,为项目投资建设创造必要的条件。

  (3)甲方应落实国家有关工业园区建设、新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

  (4)甲方有权视乙、丙方承诺投资完成情况核减配置的相应开发建设量。

  (5)在乙、丙方实现20亿元的投资承诺并完成鸡西市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建设后,甲方继续优先配置风光资源给乙、丙方。

  2、乙方、丙方

  (1)乙、丙方承诺积极投资、开发、建设鸡西市新能源资源及相关配套产业。

  (2)乙、丙方须在鸡西市辖区内投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建设项目公司,负责乙、丙两方在甲方区域内相关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工作,并在鸡西市依法缴纳税费。

  (3)乙、丙方在甲方区域内设立的公司,有权代表乙方、丙方享有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并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4)乙、丙方在鸡西市投资建设项目,须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有关要求。

  (5)乙、丙方自愿主动承诺共同投资20亿元在鸡西市建设新能源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园区规划建设包括但不限于风电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制造、风电叶片制造、风机塔架制造及新能源大数据等产业项目。其中:风电设备制造配套投资约14亿元,零部件生产线约2亿元,新能源电厂运营技术支持中心(含智能运维及备件管理中心、智慧风场管理中心)投资约2亿元,光伏设备制造配套投资约2亿元;并于2021年开工建设。建成后预计可年创造工业产值100亿元左右,提供1,000人左右就业岗位。

  (三)合作机制

  1、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三方同意建立高层领导定期会晤机制和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协商解决合作相关事项,推进并落实本协议的实施,提高合作效率。

  2、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工作文件、合作信息等渠道,加强政策法规、规划编制、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交流,实现各方信息共享。

  3、建立合作退出机制,在后续签订的投资合同中具体条款另行约定。

  (四)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协议未尽事宜,经三方授权代表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重要事项的联络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协议执行期间,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则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后续签订具体协议前,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直接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仅为协议各方合作的意向性约定,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待相关具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各方需各自履行的决策程序等 )达成时另行签订具体协议。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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