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1-053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恢复上市有关工作进展的公告

2021-06-16 来源: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已于2021年4月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并于2021年4月15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同意受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152号)。2021年4月30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15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恢复上市申请材料中,要求公司补充相关材料,并要求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专项意见。2021年6月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21〕第167号),深交所对公司2020年度相关信息披露及年度报告进行了进一步审查,要求公司就对有关事项予以进一步说明,并将其作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补充材料予以提供。

  截至目前,公司正会同各中介机构积极落实函件所涉问题的回复工作,公司及中介机构将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向深交所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和回函。

  2021年6月15日,公司接到深交所通知,深交所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2.17条规定,委托相关机构对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相关情况进行核实,调查核实期间不计入相关期限。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机构的核查工作,确保公司恢复上市工作顺利推进。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股票能否恢复上市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仍存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最终以深交所作出的是否同意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为准,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及深交所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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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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