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0 证券简称:莱绅通灵 公告编号:2021-027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6-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06-15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东军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董事马峻先生、蔄毅泽女士、陈传明先生、周小虎先生通讯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杨清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财务负责人刘祝君先生(通讯列席)、副总裁杨磊先生、副总裁李健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董监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涂勇、刘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6日

本版导读

2021-06-1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