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1 证券简称:至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21-06-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正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收到公司股东王全权出具的《关于违规减持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说明》和《致歉声明》,王全权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份500股,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相关规定,构成了违规减持。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违规减持前的持股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和2021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减持比例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和《上海至正道化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截至2021年5月19日,王全权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区间已届满,在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王全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85,4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0,000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4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1%。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王全权持有公司股份3,726,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二、本次违规减持的基本情况

  由于对相关法规理解不够清晰,2021年6月10日,王全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公司股份500股,成交均价为50.67元/股,成交金额为25,335.00元。截至2021年6月15日,王全权持有公司股份3,7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3%。

  上述行为违反了《细则》以及《细则》问题解答(一)第五条:“大股东依据《细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遵守《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构成了违规减持。

  三、本次违规减持的补救措施

  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收到股东王全权本次违规减持收益所得11,435.00元。经公司与股东王全权沟通后,王全权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对公司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王全权承诺后续将重新巩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高信息披露合规意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行为,督促其落实减持规则,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履行信息披露人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至正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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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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