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1-055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1-06-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9,226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642%。

  2、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1年6月18日。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达成,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年3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2020年5月8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0年5月15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2020年5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0年6月16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最终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468.500万份,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621.000万股。

  (七)2020年10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九)2021年5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1年6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同意公司对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本246,783,92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48953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0697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2021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其中:

  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由6,210,000股调整为:

  Q=6,210,000×(1+0.3990697)≈8,688,223股;

  其中: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拟解除的限售股份数量由2,379,600股调整为:

  Q=2,379,600×(1+0.3990697)≈3,329,226股;

  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拟回购注销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04,400股调整为:

  Q=104,400×(1+0.3990697)≈146,063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6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相关权益数量和价格的公告》(编号:2021-053)。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6月18日,前述限制性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即将届满12个月。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达成的说明:

  ■

  综上,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达成。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1年6月18日。

  (二)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29,226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9642%。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股份情况如下:

  ■

  注:本次公司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包含公司拟回购注销的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6,063股,后续公司将安排回购注销上述股份。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

  注1:最终的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注2:公司总经理卢文浩先生本次解除限售前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3,357,767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售股为1,275,951股,其中839,441股计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剩余436,510股计入高管锁定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实际可流通上市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892,716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837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第五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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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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