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6-1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50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7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戈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事项,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进一步授权之人士具体审批办理相关协议签署等具体操作事宜。

  关联董事王戈先生、王建平先生、董飞先生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5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6月7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伟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魏伟女士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1-052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进行产业投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与国科信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信工”)、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嘉和”)等共同进行产业投资设立中科信工创新技术网络空间信息安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中科信工基金”)。

  中科信工基金预计募资规模为10,000-15,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2,000万元,国科嘉和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国科信工作为普通合伙人拟出资,出资金额待定,其他出资方尚未确认。

  截至本公告日,中科信工基金尚未完成注册,本公司尚未签署相关合伙协议,也未实缴出资。

  (二)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国科信工系国科嘉和间接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同时在国科嘉和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并在国科信工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借壳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事项,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1、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6层710-66室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1年08月24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808058838

  法定代表人:王戈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北京鼎鑫汇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持股49%,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1%,苏州工业园区元禾辰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4.5%,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新疆绿洲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5%。

  实际控制人:无

  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情况:国科嘉和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1819

  截至2020年末,国科嘉和总资产为10,673.44万元,净资产为7,293.93万元;2020年国科嘉和总收入为7,138.97万元,净利润为2,775.37万元。

  (2)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国科嘉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同时在国科嘉和担任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国科嘉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国科信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2号6层1单元602-04号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03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ALR449

  法定代表人:陈洪武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拉萨国科嘉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欣嘉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30%,中科信工创新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持股30%。

  实际控制人:无

  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情况:国科信工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70547

  截至2020年末,国科信工总资产为28.43万元,净资产为-67.41万元;2020年国科信工总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205.97万元。

  (2)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国科信工系国科嘉和间接参股公司,本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同时在国科信工担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国科信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的中科信工基金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科信工创新技术网络空间信息安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定名称为准)

  基金规模:10,000-15,000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存续期限:投资期3年,退出期4年,延长期1+1年。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科信工(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国科嘉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退出机制:主要通过股权转让、投资标的上市或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方式退出。

  投资方向及投资计划:符合北京市城市功能定位和相关产业政策导向,聚焦网络空间安全行业,以带动全国网络空间安全行业产业升级转型为目标,开展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通过系统规划全产业链科技成果研发,带动产业链各环节中的重点企业参与成果转化,最终以期实现全产业链产品的系统发展,满足国家在战略和实战上的需求。将致力于建成面向我国网络空间安全行业的国家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打造集“孵、投、融、管、退”的网络空间安全孵化器、加速器和产业联盟,引领网络空间安全产业新生力量的诞生及整体产业升级。

  (二)基金的管理模式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后,委托国科嘉和作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负责对本合伙企业的募投管退全流程进行管理。

  基金管理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的所有项目投资及投资标的退出做出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3)名委员构成,全部为基金管理人委派,每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对投资标的做出决策时需经两(2)票以上表决权同意即可做出有效决议。

  (三)投资可分配收入分配机制

  投资可分配收入,指投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如有)、合伙费用及其他费用后的可分配部分,投资可分配收入的分配方式为:

  (1) 基金按照“先返本后分利”的原则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额。

  (2) 在所有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额后,再分配基金取得的投资净收益。

  (3) 先向有限合伙人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6%(百分之陆)的年化收益率(以该笔出资款到账之日至合伙人收回该笔出资之日为计算期间,按单利计算)计算的金额;

  (4) 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收益总额达到以其累计实缴出资额为基数按6%(百分之陆)的年化收益率(以该笔出资款到账之日至合伙人收回该笔出资之日为计算期间,按单利计算)计算的金额;

  (5) 再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按照本第(5)段向普通合伙人累计分配的金额等于全体合伙人根据上述第(3)段和第(4)段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及普通合伙人依照本第(5)段累计分配额之和的20%;

  (6) 在上述(1)-(5)完成分配之后仍有投资净收益的,将其中的20%作为业绩报酬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将投资净收益的80%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四、定价政策

  本次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按照各方出资金额确定其投资的权益比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

  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旨在进一步促进公司战略布局的实现,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通过投资基金的设立,能够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判断和投资管理能力,布局符合国家战略布局规划、国家信息安全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的等有益于战略整合和资本增值的产业,该投资将会拓展和促进公司的投资渠道和业务实力,推动公司整体产业发展。

  2、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短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3、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1)本次公司拟参与投资的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政策条款、行业发展变化、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失败或亏损等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拟在中科信工基金中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直接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

  3、上市公司在本次参与投资基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4、本次交易资金为自筹资金,且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相关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相关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经审查,该事项是公司实施经营战略而进行的相关产业投资,该事项的发生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是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定价公正、合理,交易条款符合一般商业惯例;本次与专业机构合作投资相关产业基金,将拓展优质项目资源,投资于符合公司要求的标的,有利于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额

  2021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前公司与国科嘉和\国科信工未发生交易。

  九、投资建议及授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事项,投资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管理层进一步授权之人士具体审批办理相关协议签署等具体操作事宜。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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