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融资
租赁业务暨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2021-06-16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0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融资

  租赁业务暨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衡阳泰豪”)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衡阳泰豪不超过8,000万元的融资租赁额度提供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3.8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情况概述

  1.融资租赁业务的基本情况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衡阳泰豪拟以部分生产设备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每季度支付本息。租赁期届满,公司或衡阳泰豪向远东租赁支付租金等款项后,以人民币1,000元回购上述资产。目前上述事项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2.担保基本情况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预计衡阳泰豪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为衡阳泰豪在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合同项下的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至租赁合同项下衡阳泰豪应付款项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3.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刘春成

  经营范围:军用改装车及军用方舱、集装箱及通信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民用车改装、生产、销售及其它机电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伪装网、伪装遮障、隐身材料、隐身网、合成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光学仪器、集成电路、照相机及器材、医疗设备、应用电视设备及其他广播电视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目前衡阳泰豪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其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衡阳泰豪股权结构为:

  ■

  衡阳泰豪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成立日期:1991年09月13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远东租赁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主要交易内容

  1.租赁形式:售后回租,即远东租赁向公司或衡阳泰豪购买价值不超过1.5亿元的固定资产,再将该资产租赁给公司或衡阳泰豪,定期支付租金,并到期回购该资产。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3.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

  4.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本息。

  5.租赁利率及手续费:参照LPR同期利率及合同签订时的市场利率水平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基于衡阳泰豪实际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改善公司及子公司负债结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的,本次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为衡阳泰豪提供本次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164,8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05%。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48,8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58%;为其他公司担保的金额为16,000万元(其中为关联公司担保金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形。

  七、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公司通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租赁期内的利息及费用支出会相应增加公司当期财务费用。

  2.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对于融资租赁相关资产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八、上网公告附件

  衡阳泰豪基本情况和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2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7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7月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19幢1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7月1日

  至2021年7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3已经2021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同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1年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19幢1号

  邮编:200120

  联系人:刘博

  电话:(021)68790276传真:(0791)68790276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7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29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6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黄代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本届董事会拟推荐张兴虎先生、杨剑先生、李自强先生、王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其中张兴虎先生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杨剑先生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李自强先生和王军先生为公司管理人员兼任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黄代放先生、刘挺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做的大量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本届董事会拟推荐王晋勇先生、眭珺钦先生、李世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四条第(四)款“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夏清先生、储一昀先生因在本公司已连任六年,任期届满后将卸任,董事会对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的大量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暨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每季度支付本息。并同意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在8,000万元的额度内,就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为衡阳泰豪通信车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暨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0)。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1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3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附件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兴虎先生,1976年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11月至2017年2月任北京同方凌讯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7年2月至2018年4月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8年4月至今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

  张兴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杨剑先生,1979年生,毕业于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任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机产品事业部销售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任江西泰豪科技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20年5月,历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总裁,2014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杨剑先生持有公司6,370,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泰豪

  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李自强先生,1971年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至2010年9月,历任江西清华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办,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2010年10月至2020年5月任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5年8月至2020年5月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裁。

  李自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王军先生,1964年生,毕业于山东省经管干部学院,大专学历。1981年-1985年在部队服役。1996年至2020年,历任公司电源技术事业部总经理,军工装备产业群副总裁、总裁,2021年至今,任公司军工科技集团总裁。

  王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附件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晋勇先生,1964年生,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处长、兴业证券副总裁、国金证券副董事长等职,现任北京国金鼎兴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吉大正元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晋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眭珺钦先生,1974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航天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1997年至2016年,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装备发展部工作。2016年退役后,主要从事高科技领域战略发展研究和投融资指导,并担任安徽省军民融合基金专职投委。受聘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开设商业航天、军民融合两门课程。

  眭珺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世刚先生,1982年生,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工商管理在站博士后、CPA教育中心副主任。主持和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研究课题多项。目前主要从事资本市场会计与财务问题研究。

  李世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1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21年6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琛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拟由3名监事组成,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其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王鹏先生为监事候选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推荐饶琛敏女士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对张小兵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所做的大量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给予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6月16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鹏先生,1980年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2年9月至2005年11月任大连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主管;2005年11月至2007年3月任大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管;2007年3月至2017年4月历任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4月至今历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监事。

  王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饶琛敏女士,1976年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7月至2014年11月,历任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办、财务部副经理、审计部经理、财务中心负责人。2014年12月至今任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饶琛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条件。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33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持有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8,569,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7%;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黄代放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1,194,9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8%。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后,泰豪集团累计127,500,000股股份被质押,占其持股总数的99.1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85%;泰豪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黄代放先生累计质押127,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85%。

  2021年6月15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再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基本情况

  2021年6月11日,泰豪集团将其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的共计18,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

  注:本次解质的股份于2021年6月11日用于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见本公告“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1年6月11日,泰豪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18,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该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6月11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

  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本版导读

2021-06-16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