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1 证券简称:英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挂牌转让部分房产及配套停车位的进展公告

2021-06-1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八届五十二次董事会、 4月9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挂牌转让部分房产及配套停车位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拟将其持有的华龙商务大厦七层商务办公房产及配套停车位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产权交易所”),按一次性挂牌逐层转让的方式,以不低于9694.449万元(评估价的90%)挂牌转让。相关内容披露在 2021年3月25日 、4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二、交易进展

  自2021年4月25日起,英特药业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华龙商务大厦七层商务办公室房产,3个地面车库及40个地下车位一次性租断使用权。2021年5月25日挂牌公告期满以及延牌期间,浙江产权交易所根据《动态报价交易须知》的规定和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认浙江省医院协会、自然人黄侃通过竞拍分别成为华龙商务大厦18层资产包、20层资产包受让方。近日,公司与浙江省医院协会、黄侃经浙江产权交易所鉴证签订了《房屋转让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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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单项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字【2021】第0012号),截止2020年6月30日,华龙大厦18层、20层合计账面价值约为870万元,单个地下车位账面价值约为12万元。

  三、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华龙商务大厦18层资产包受让方

  公司名称:浙江省医院协会

  法定代表人:梁立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000501877636C

  公司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江南巷2号6幢

  2、华龙商务大厦20层资产包受让方

  姓名:黄侃

  住址:杭州市西湖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两家受让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均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

  ①杭州市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18层,建筑面积718.97平方米,及6个配套车位。

  ②杭州市拱墅区华龙商务大厦20层,建筑面积718.97平方米,及6个配套车位。

  2、转让价格

  ①华龙大厦18层及6个配套车位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贰拾陆万柒仟陆佰元整(小写:15267600元)。

  ②华龙大厦20层及6个配套车位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捌拾柒万柒仟陆佰元整(小写:15877600元)。

  该房屋转让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不含税价格,英特药业需向受让方提供含税发票,相关税额由受让方承担。

  3、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房款至浙江产权交易所的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

  4、交房方式

  英特药业收到全部房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就房屋情况进行查验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视为房屋交付完毕)。房屋交付给受让方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5、违约责任

  受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英特药业有权按累计应付款向受让方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付款超过30天,英特药业有权按下述第(1)种约定追究受让方的违约责任:

  (1)受让方向英特药业支付违约金共计150万元整,合同期限继续履行。若受让方在30天内仍未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受让方向英特药业支付违约金共计150万元整,合同终止,受让方将房屋退还给英特药业。英特药业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不符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受让方据实赔偿。

  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英特药业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的,受让方有权按累计已付款向英特药业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逾期交付超过30天,受让方有权按下述第(1)种约定追究英特药业的违约责任:

  (1)英特药业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共计150万元整,合同继续限期履行。若英特药业在30天内仍未继续履行合同,遵照下述第(2)条处理。

  (2)英特药业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共计150万元整,合同终止。受让方实际经济损失与英特药业支付的违约金不符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英特药业据实赔偿。

  6、产权登记

  交易双方同意在获得浙江产权交易所出具的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双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如因英特药业的原因,受让方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受让方有权退房。受让方退房的,英特药业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受让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利率付给利息;受让方不愿退房的,交易双方协商解决。

  五、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英特药业已与受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交易双方后续将根据合同约定办理交易付款、房产过户等程序,在交易尚未全部完成之前,本次转让房产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最终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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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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