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0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8日、2021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63)、《关于增加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4、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15日(星期二)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苏州高新区石阳路17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9日(星期三)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思淇先生
8、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184,596,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31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84,406,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8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18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6人,代表股份18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6人,代表股份18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3、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住所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84,521,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123%;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84,521,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123%;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3.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03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4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5 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6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7 修订《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08 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84,523,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5%;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93%;反对7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0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生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84,521,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123%;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184,521,22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4%;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14,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123%;反对7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587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曾真律师、周君怡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