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1-06-18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权益分派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等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且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期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6月24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注:广州湾区金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已更名为广州金农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股东账户名称尚未变更故此处为原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15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农转债,债券代码:128036)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金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96元/股调整为6.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25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金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电北路18号金新农大厦

  3、咨询联系人:邹静

  4、咨询电话:0755-27166108

  5、传真电话:0755-2716639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金农转债”转股价格:6.96元/股

  2、调整后“金农转债”转股价格:6.93元/股

  3、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1年6月25日

  4、本次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关于金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50万张(债券简称:金农转债,债券代码:128036),根据《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本次金农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公司根据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即2021年6月24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1=P0-D,其中P0为调整前的转股价格6.96元/股,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03元/股,P1为调整后转股价。

  P1=6.96-0.03=6.93元/股

  金农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96元/股调整为6.9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5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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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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