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ST蓝丰 公告编号:2021-04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2021-06-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于2021年5月1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21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收到关注函后,董事会对此十分重视,立即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函询相关人员,对深交所关注事项及时进行了认真研读、讨论分析和全面核实。现回复如下:

  1.你公司披露的公告及相关报备文件显示,从2018年始,因公司环评于实际批复不符等问题,徐州市及新沂市相关部门多次要求公司要求拆除6套光气生产装置,公司在2019年拆除3套装置后,剩余3套装置未拆除。2021年4月30日,新沂经济开发管理委员会对公司下达通知书对要求公司于2021年5月底前拆除完成剩余3套光气装置。公司对历次收到的政府拆除通知及拆除3套公司光气生产装置的事项均未披露,请公司说明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及第11.11.3条、第11.11.4条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公司光气停产的具体时间,光气生产装置是否按要求拆除,是否主观故意隐瞒日常经营中重大事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律师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公司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经徐环项[2005]40号环评批复产能10000t/a,并于2009年通过徐州市环保局组织的“三同时”验收。后考虑对主设备备用之需及为后续再发展提供保障,公司自行增加建设了三套光气合成器作为备用,使公司光气合成器增加至六套,增加的光气合成器装置未及时向有关部门办理备案。

  2018年6月江苏省化工环保安全整治大检查,发现公司现场光气合成器装置与环评实际批复不符。根据检查整改要求,公司拆除了自行建设的备用合成器,此项整改已通过专家组验收完成了闭环。由于拆除的系三台备用光气合成器,对生产无重大影响,加上公司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理解不透彻,存在该信息未及时披露的情形,但不存在主观故意隐瞒重大信息的情形。

  2019年7月29日,徐州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徐州化治办”)向新沂市政府印发《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化工企业“一企一策”处置意见》(徐化治[2019]2号),要求公司“2019年底拆除光气生产线,转型发展,否则关闭退出”;2020年3月23日徐州化治办印发《徐州市2020年五大行业整合整治工作方案》(徐污防攻坚指办[2020]8号),要求公司“2020年5月底前完成另外3台光气生产线的设备拆除”。公司未能收到前述主管部门抄送的文件,也未收到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公司拆除相关设备的通知。公司于2021年5月上旬才收到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4月30日签发的告知函,并将徐州化治办和新沂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新沂化治办”)的通知作为附件转发,公司方知悉相关光气生产线的设备限期拆除事项。因此公司当时未能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公司没有主观故意隐瞒日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公司现存的三套光气生产装置是合规建设的,并经专家多次专项检查与评估不存在重大隐患,装置本质安全。该套光气生产装置可继续用于生产经营而无须拆除,并为此多次向当地政府进行了沟通和申诉要求保留。生产装置在提档升级前能维持平稳过渡。

  公司光气生产装置在4月7日库存液氯用完后停车,在光气生产装置未能正常运行前,公司将通过向外采购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酯类中间体稳定相关农药原药、制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产品成本会有所上升,但不会对公司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中甲基硫菌灵原粉及制剂、多菌灵原粉及制剂、丁硫克百威原油及制剂、林草净原粉及制剂、硫酸、表面活性剂、邻硝基苯胺、邻苯二胺等产品的生产销售正常有序,不存在主要业务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等情形,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律师核查意见:经核查上述事实所涉文件及蓝丰生化提供的说明后,本所律师认为,虽然蓝丰生化剩余3套光气生产装置取得了各项合法手续,且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于2020年10月17日出具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光气装置技术先进性和安全可靠性评估报告》,认为蓝丰生化的光气装置资质合规、技术先进、安全可靠,但是公司农化业务中部分农药原药及精细化工中间体均以光气为原料,在因新沂市公安局停止其液氯采购资质而导致光气停产后,蓝丰生化应当及时测算光气停产对营业收入、净利润带来的影响程度,并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及第11.11.3条、第11.11.4条相关规定判断是否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会计师的核查意见,蓝丰生化的光气停产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产生一定影响,蓝丰生化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但是公司直至2021年5月19日才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媒体中披露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气合成装置停产的公告》。

  本所律师认为,蓝丰生化光气装置停产对公司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业绩将不构成重大影响,且蓝丰生化已经采取应对措施,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未出现生产销售异常、资不抵债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的现象。

  2.公告显示,因光气生产的主要原料液氯采购问题公司于2021年4月上旬安排光气合成装置停车。液氯采购需要生产地公安部门审批,是否为新沂市公安机关暂停公司液氯采购审批,请对此作出明确说明并披露。

  回复:为迎接安排江苏省安全生产第三督导组、徐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四督导组、国家应急管理部组织的重点行业企业隐患排查专项检查,为确保检查顺利进行,新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函新沂市公安局暂停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液氯采购审批。

  公司采购部门在3月下旬去公安部门办理液氯采购许可证时被告知暂停办理。光气生产装置因原料采购中断,4月7日库存液氯用完后停车,停车期间,公司提前实施了原计划的光气生产装置的检修。公司在得知上述情况后,正在积极与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暂未收到明确答复,无法判断恢复液氯采购的时间。

  近年来,国家、江苏省、徐州市及新沂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频繁,特别是2020年江苏省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力度空前。公司光气作为重点监控生产装置,历次均为各级检查的重点。每次检查,都要经历专家检查、提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闭环消除、专家验收等阶段。暂停原料采购、短暂停车也是实施隐患整改常用措施之一。液氯采购暂停审批是监管部门更好落实安全整改的常用措施。后续公司将对光气装置提档升级,光气装置重建技改后,将实现高质量连续稳定生产;在光气装置重建技改项目实施完成前,公司将持续与相关监管部门沟通,做好过渡期的生产安排,力争将对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3.公告显示,2020年度光气相关产品占营业收入占比例为12.25%,毛利占比9.64%,请公司详细列支核算过程。光气为公司制备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环嗪酮、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主营产品重要中间体,且剧毒不易采购。公司通过光气制备下游产品为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氯甲酸甲酯为公司主要产品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的重要原材料,氯甲酸乙酯为公司制备环嗪酮的重要原料。请公司结合光气作为公司重要化工中间体停产的情况,测算对公司半年度及本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并分别列示公司过去三个会计年度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环嗪酮、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以光气制备产品的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及净利润贡献率,多菌灵、甲基硫菌灵制备过程中氯甲酸甲酯外采及自采比例,环嗪酮制备过程中氯甲酸乙酯外采及自采比例。请会计师核查并说明核查意见。

  回复:

  (1)2020年度光气相关产品营业收入及毛利的核算过程

  2020年蓝丰生化利用光气生产的直接产品主要为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中间体,氯甲酸甲酯主要为制备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的原料,氯甲酸乙酯主要为制备环嗪酮的原料。

  甲基硫菌灵、环嗪酮以母公司自制和对外采购的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进行生产,通过母公司及子公司蓝丰进出口对外销售。多菌灵由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生产,由于氯甲酸甲酯属剧毒化学品,办理采购许可手续繁杂、考虑长距离运输安全风险及成本,宁夏蓝丰主要从外部采购氯甲酸甲酯进行生产,生产的多菌灵主要销售给母公司。甲基硫菌灵、环嗪酮、多菌灵及其系列产品最终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毛利,在扣除直接外购外销部分所涉的营业收入和成本后,根据当年度领用自制和对外采购的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比例计算所涉系列产品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营业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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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光气停产对公司半年度及本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影响的测算

  光气作为重要化工中间体停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为两方面:

  1)因公司无法自行生产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中间体产品,该部分产品在光气停产后的直接对外销售收入将减少;

  2)公司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环嗪酮等系列产品生产所需的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只能从外部采购,产品生产成本上升进而增加营业成本。以上两方面的影响最终会导致公司营业毛利和净利润有所减少。

  经测算,如公司光气停产,对公司半年度及本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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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对前述数据分析,光气停产后,公司可以通过对外采购相关中间体以保持生产和销售的正常运行。其中:预计半年度减少公司营业收入224.78万元,占半年度总营收比例0.15%,全年度减少公司营业收入899.10万元,占全年预计总营收比例0.61%;预计半年度减少营业成本37.69万元,全年度减少营业成本150.82万元;预计半年度减少公司净利润140.31万元,占半年预计净利润18.15%,预计全年度减少公司净利润561.22万元,占全年预计净利润36.3%。

  注:光气停产对影响公司净利的计算假设条件如下:充分考虑了相关产品的从业人员的工资和相关产品装置的折旧。拆除的电气仪表部分用于现有装置的提档升级,光气炉用于宁夏蓝丰新建装置使用。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活动正常进行,各项经营业务有序开展。

  (3)公司过去三个会计年度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环嗪酮、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以光气制备产品的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及对净利润的贡献率

  1)2018年-2020年度营业收入明细构成金额及占比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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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18年、2019年、2020年,公司光气制备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6.98%、42.23%、38.36%。

  其中,光气制备相关产品中,2018年、2019年、2020年自产光气产品制备的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4.66%、29.31%、17.03%。详细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自产光气产品制备的产品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不大,因此光气停产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不构成重大影响。

  2)2018年-2020年度光气制备相关产品的毛利贡献率

  单位:万元

  ■

  3)2018年-2020年度光气制备相关产品的净利润贡献率

  单位:万元

  ■

  从上述近三年光气制备相关产品的毛利和净利润贡献率可以看出,光气制备相关产品对公司毛利的贡献率稳定在28%~36%之间,对净利润的贡献率中,2018年、2019年中贡献较小,2020年由于公司净利润的基数较低,导致贡献率较大。

  (4)过去三个会计年度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外部采购及自行生产比例

  1)多菌灵、甲基硫菌灵制备过程中氯甲酸甲酯外购及自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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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环嗪酮制备过程中氯甲酸乙酯外购及自产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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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述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多菌灵制备过程中氯甲酸甲酯自产比例较低,已经降至2020年的14.16%,绝大多数以外购为主;甲基硫菌灵制备过程中氯甲酸甲酯自产的比例已经降至55.50%,环嗪酮所需的氯甲酸乙酯自产比例也从接近80%降至59.06%。

  会计师核查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蓝丰生化结合光气作为公司重要化工中间体停产的情况,测算的对公司半年度及本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以及所列示的公司过去三个会计年度多菌灵、甲基硫菌灵、环嗪酮、氯甲酸甲酯、氯甲酸乙酯等以光气制备产品的营业收入金额及占比、毛利及净利润贡献率,多菌灵、甲基硫菌灵制备过程中氯甲酸甲酯外购及自产比例,环嗪酮制备过程中氯甲酸乙酯外购及自产比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4.2019年、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为分别为15.04亿元、13.42亿元,2019年、2020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22亿元、-0.48亿元,请公司结合过去两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说明拆除3套光气制备装置对公司生产经营是否造成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

  (1)2019一2020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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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

  2019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443.47万元,其中农化板块主营业务收入135,938.97万元;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4,197.09万元,其中农化板块主营业务收入124,830.83万元,较2019年度减少11,108.14万元,同比下降8.17%。2020年度营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①上半年特别是第一季度受疫情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原材料的采购与运输受限,导致企业经济效益下滑;②第四季度因以供能为主的硫酸装置设备停车维修的频次增加而影响了公司生产稳定运行。目前关键设备己更新,装置处于良好的稳定运行状态。③根据产业发展要求,宁夏蓝丰对邻苯二胺生产工艺进行升级改造。由于没有积累充分的工程化放大应用数据,影响装置的综合效能发挥。

  2019年一2020年度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52,209.45万元、-4,757.46万元,主要波动原因:2019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公司2019年一202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受销售价格和数量的影响发生波动,但波动幅度处于合理的区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均为正数,正常的经营活动可以持续。

  2021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仍然保持正常开展,其中,1-4月份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2021年1-4月营业收入及占比 单位:万元

  ■

  光气停产后,2021年5月份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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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表中表明,1-4月平均每月的营业收入1.1亿元左右,4月中旬公司光气生产装置停车后,公司甲基硫菌灵及多菌灵原药生产所需原料氯甲酸甲酯、环嗪酮生产所需的原料氯甲酸乙酯重点从战略合作单位采购,保持生产稳定运行,其它产品的生产均正常运行,5月份公司的营业收入1.4亿元。

  目前公司安全环保技术与设施提优工作基本完成,通过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加大资金的有效投入,在不断引入新工艺、新装备与新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管理来提高经济效益,拓展国内外市场。同时将按照最新规范要求设计及建设光气合成及光气化精细化工品生产装置。

  尽管光气装置停产将给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但尚不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正常稳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5.请公司结合光气停产、相关装置要求拆除、原材料液氯采购受限的情况核实说明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一款所述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请律师就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回复:公司农化业务中甲基硫菌灵及多菌灵原药生产所需原料氯甲酸甲酯、环嗪酮生产所需的原料氯甲酸乙酯重点从战略合作单位采购,适当增加长期合作单位等供货商氯甲酸甲酯的采购,保持生产稳定运行。以上与光气装置有关的生产配套原料,考虑到运输成本与安全因素致使部分相关原药生产成本会有小幅上升。公司的经营利润将因部分原料采购成本小幅增加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不会构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各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主营业务甲基硫菌灵原粉及制剂、多菌灵原粉及制剂、丁硫克百威原油及制剂、环嗪酮原粉及制剂、硫酸、表面活性剂、邻硝基苯胺、邻苯二胺等产品生产销售活动正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3条第一款所述情形。

  同时,公司正加快推进光气合成项目的提档升级改造,积极实施光气下游新材料产品转型升级。

  律师核查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光气作为蓝丰生化产品的重要化工中间体,光气停产、光气合成装置被要求拆除、原材料液氯采购受限将对蓝丰生化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但未构成严重影响,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条第一款所述情形“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8日

本版导读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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