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7 证券简称:雪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0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6-18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阿里山街500号新疆雪峰科技集团研发中心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董事姜兆新作为会议主持人,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其中:董事长康健,董事邵明海,独立董事杨祖一、沈建文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木拉提·柯赛江、监事刘鸷毅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周小力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张新河、吕文颖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新疆巴州万方物资产业有限公司6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其中:议案1在关联股东新疆雪峰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通过;议案2已获出席本次会议且对该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1/2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韶坤、吕智晔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8日

本版导读

2021-06-1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