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2021-06-21 来源: 作者: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1年6月21日起,投资者可在广发证券办理华夏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份额(001051)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在诺亚正行办理华夏网购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007939)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如上述基金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广发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75;

  广发证券网站:www.gf.com.cn;

  (二)诺亚正行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诺亚正行网站:www.noah-fund.com;

  (三)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增发售

  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华夏中证科创创业50ETF,场内简称“双创基金”,认购代码:159783)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规定,本基金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3日期间公开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3种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的合计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30亿元(不含募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网下股票认购的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人民币5亿元。

  根据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1年6月21日起在以下4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网下现金认购或网下股票认购业务,具体如下:

  ■

  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遵循其各自规定执行。本基金的发售代理机构已在本公司官网公示。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截至基准日华夏鼎兴债券C的基金份额为0,本次仅对华夏鼎兴债券A实施分红。根据《华夏鼎兴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鼎兴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0.064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1年6月2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本基金目前仅对机构投资者开放申购业务。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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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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