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安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23日

2021-06-23 来源: 作者: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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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发布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安诚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自2019年1月23日起,原博时安诚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3564)转型为博时安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原博时安诚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3565)转型为博时安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转型后基金代码不变;自该日起《博时安诚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博时安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生效;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博时安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1至20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当前封闭期为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6月23日止。本基金本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30日,共5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下一个封闭期为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2021年7月1日)起的3个月,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购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1)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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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本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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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和《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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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总额不低于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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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安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本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该日)或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1至20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或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有权延长开放期时间并公告,但开放期最长不可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3)2021年6月24日至2021年6月30日为本基金本次的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2021年6月30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3日

本版导读

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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