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1-036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的进展公告

2021-07-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司法处置的股份为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6,6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93%,占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份的4.7566%。

  ● 目前处置股份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

  ● 若本次拍卖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1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1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以下简称“司法执行平台”)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处置标的物: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16,632,000股(证券简称:西藏珠峰,证券代码:600338,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票总股本的1.8193%。6月18日,因无竞价人出价,处置失败,详见公司6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一、处置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从上海金融法院微信公众号获悉,上海金融法院将于2021年7月16日在司法执行平台再次就上述处置标的物公开进行股票司法处置。

  本次处置标的物为塔城国际资源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16,632,000股股份;本次处置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应于2021年7月5日起至2021年7月13日15:30前支付;竞买出价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30至11:30、13:00至15:30。本次股票的处置起始单价为2021年7月16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该股票收盘平均价的90%,未超过处置起始单价的竞买出价无效。

  其他竞买规则等相关信息和公司2021年5月21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处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一致。

  二、本次司法处置股票的原因说明

  塔城国际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根据上海金融法院裁定:处置塔城国际持有的上述公司流通股份。

  三、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持有本公司股份349,663,55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25%。本次将被处置的股份为塔城国际持有的公司16,6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93%。

  2、目前股票处置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如上述程序完成,公司将根据最终结果,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票处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4、若本次股票处置成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3日

本版导读

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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