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1-临036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1-07-06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64,133,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8日。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23号),核准公司向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8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核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6亿元。公司最终确定发行股数为478,552,20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74,436,757.74元,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24家(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各发行对象认购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发行对象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计算共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1月8日;发行对象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张百玲、国铁建信(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青岛铁发鑫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冉建波、钟向军、周凤羽、王修玉、邱俊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电清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杨祖呈、陈磊、袁静、程淼、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王建华、钟荔菁、曹希贤、上海证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尹志新限售期从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计算共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7月8日,前述23名股东合计持股364,133,724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6,050,353,641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不存在相应限售股的同比例变化的情况。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7月8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64,133,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2%;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23名,证券账户总数为30名。

  (四)本次限售股份持有人申请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上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本次交易中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4、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有关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6日

本版导读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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