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2021-07-06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70.4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4月6日披露了《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9)。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021年6月,公司未回购公司股份。

  自本次回购实施开始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33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278%,购买的最高价为124.69元/股,最低价为114.3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00,882,945.24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1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鉴于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及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170.4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69.98元/股。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继续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3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日期:2021年7月2日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4,431,150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已完成了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2021年5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1年第一期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1年5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6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4,495,499份,行权价格为119.29元/份。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发表了意见。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权益登记过程中,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本次激励资格、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所获授的部分或全部股票期权。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实际首次授予对象总人数由1,161名变更为1,123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4,495,499份变更为4,431,150份。

  综上,本激励计划实际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年5月25日。

  2、实际授予数量:股票期权4,431,150份。

  3、实际授予人数:1,123人。

  4、行权价格:119.29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二)股票期权等待期及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相应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

  (三)股票期权行权的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2024年四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以各考核指标得分情况及权重来确定公司层面绩效得分(X),根据公司层面绩效得分(X)来确定当年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

  注:上述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各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A)的得分为a,净利润复合增长率(B)的得分为b,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C)的得分为c,则各年度公司层面绩效得分(X)的公式为:X=(a或b)*50%+c*50%

  公司层面绩效得分(X)对应的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如下表所示:

  ■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

  若激励对象连续两年(含2021年)考核结果为等级C,则其所有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M)×个人层面系数(P)。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4,431,150份股票期权已于2021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四、本次授予后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说明: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股票期权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4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2021年3月12日),公司股东汇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发国际”)持有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3,259,709股,约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7.27%。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2021年4月2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汇发国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731,721股公司股份,拟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自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汇发国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77,24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57,897,406股的1.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汇发国际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备注:上述持股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时的总股本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

  备注:上述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按公司现在总股本计算得出, 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以上当前持股数量及当前持股比例均指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持股数据。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汇发国际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汇发国际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3160 证券简称:汇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5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顶香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543.28万美元(等值人民币16,453.74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汇顶香港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等值1.5亿美元担保,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或质押担保。对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的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以及外汇衍生品业务等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汇顶香港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批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133)。

  二、 担保的进展情况

  2019年6月25日,公司签署《保证书》,为汇顶香港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55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3,778.56万元)担保。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2020年4月27日,公司重新签署了《保证书》,为汇顶香港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最高人民币2亿元担保,原保证书项下的担保已失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鉴于近日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将汇顶香港的授信额度提升至人民币3亿元,汇顶香港已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银行授信函,原银行授信函项下使用的授信及欠付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债务分别视为重新签署后的授信函项下的授信及欠付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债务。公司于2021年7月5日重新签署了《保证书》,为汇顶香港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银行授信提供最高人民币3亿元担保,原保证书项下的担保已失效。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银行授信》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借款人:汇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

  贷款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 最高授信额度: 人民币30,000万元

  (3)最高授信额度有效使用期限:(a)汇丰银行有权随时单方面中止或取消任何未使用的授信或决定是否允许任何未使用的授信的使用;(b)汇丰银行有权随时重新审查本授信,至少每年一次。

  (二) 保证书主要内容

  (1) 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2) 担保最高额限度:人民币30,000万元

  (3)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担保业务范围:本公司向汇丰银行连带保证汇顶香港按时支付担保款项,并保证一经要求立即向汇丰银行支付担保款项。

  (5) 保证期间:自2021年7月5日(含该日)至终止日(含该日)的期间。其中终止日为以下日期孰早:(a)汇丰银行收到本公司的终止通知后满一(1)个日历月之日;和(b)汇丰银行据本保证书向本公司索偿日或汇丰银行不时自行确定的其他日期。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本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合计人民币185,674.65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10%。

  公司截至目前无逾期对外担保。

  注:文中折算汇率为2021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469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6日

本版导读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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