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7-1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7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99号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士良先生因公请假,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蕾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8人,公司董事长陈士良,独立董事刘可新、王秀华因公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公司监事郁如松因公请假;

  3、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军出席会议;副总裁李圣军、沈建松,财务总监费妙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与福建福化古雷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共同和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签订〈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年产200万吨聚酯纤维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文豪、顾侃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0日

本版导读

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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