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3 证券简称:横店影视 公告编号:2021-029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2021-07-10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期货”)、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下简称“建行银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共计人民币25,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4563期(产品编码:C21T40120)、粤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328期

  ● 委托理财期限: 91天、三个月后每星期二、84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

  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均已到账。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理财产品的管理,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资金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6月3日

  (2)存款期限:2021年6月3日-2021年9月3日

  (3)产品收益率确定方式: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澳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下跌且跌幅超过3%,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最高收益率3.6000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澳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下跌且跌幅小于等于3%或持平或上涨且涨幅小于等于3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收益率3.20000%;

  3)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澳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相对于期初价格上涨且涨幅超过30%,产品年化收益率为预期最低收益率1.48000%。

  2、中信期货-粤湾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7月6日

  (2)产品到期日:三个月后每星期二

  (3)认购金额:5,000万元

  (4)收益构成及分配原则:

  收益构成:本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分配收益包括:计划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益、证券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等。因运用计划财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收益。

  分配原则:1)每份计划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本集合计划基本分红条件为:计划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计划份额净值减去计划份额收益分配的金额后不能低于1.00元/份,但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日进行分配的除外;3)在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二点规定的基本分红条件前提下,本集合计划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2次,且两次分红时间间隔不少于六个月,若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4)在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二点规定的基本分红条件前提下,本计划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本计划的分红权益登记日和收益分配基准日由管理人确定。本计划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管理人、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对上述收益分配条件和时间进行调整,并在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3、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328期

  (1)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7月2日

  (2)存款期限:2021年7月8日-2021年9月30日

  (3)收益计算方式:客户收益=投资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天数÷365,客户收益、投资本金的计量单位为“元”,客户收益、实际年化收益率的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具体以中国建设银行实际派发为准。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中信银行及建设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为银行存款。

  中信期货-粤湾1号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向:1)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含次级债、二级资本债等)、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含非公开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可转债、可交换债、永续债、债券回购(含正回购和逆回购);2)现金、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同业存单;3)货币基金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4)国债期货、利率互换(仅限银行间和交易所);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的其他品种。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均为风险较低的产品,相关协议中已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控制、违约责任等内容。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对相关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98)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信银行金华东阳支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30)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939)为已上市金融机构,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建设银行金华分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理财受托方并非为本次交易专设。

  五、对公司的影响

  (一)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743,634,795.20元,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3.62%,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5.17%。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较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产品可能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理财产品,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八、截止本公告日,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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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

本版导读

2021-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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