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7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相结合的方式于2017年7月06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俞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薛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聘任薛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总工程师的辞职情况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工程师郭长春先生递交的书面报告,因个人原因,郭长春先生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郭长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郭长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即刻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长春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26,914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郭长春先生在担任总工程师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薛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同意聘任薛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发展需求,聘任薛奇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薛奇先生离任公司副总经理至聘任为公司总工程师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7月12日

  附件:简历

  薛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曾就职于长沙电缆附件厂,曾任长沙电缆附件有限公司技术处处长、技术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等。

  薛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58,241股,占比1.38%。薛奇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薛奇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薛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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