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07-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1-040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7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7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5日(星期一)

  4、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64栋6楼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朱军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26人,代表股份1,516,867,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717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8人,代表股份787,548,5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43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729,319,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74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19人,代表股份191,823,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3人,代表股份25,916,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65,906,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03%。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6,680,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76%;反对187,7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91,635,4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021%;反对187,7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9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选举彭旭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曾铁山律师、谭照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21-04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7月7日(星期三)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星期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行使表决权的董事9人,分别为:彭旭辉先生、朱军先生、张志标先生、肖益先生、董海先生、孙永茂先生、王苏生先生、陈泽桐先生、陈菡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彭旭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彭旭辉先生。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选举彭旭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战略委员会主席。

  增补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彭旭辉先生(委员会主席)、张志标先生、王苏生先生、董海先生、孙永茂先生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董事长彭旭辉先生简历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公司董事长彭旭辉先生简历

  彭旭辉先生简历

  彭旭辉,男,1981年9月出生,河北工业大学应用物理专业本科、理论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加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技术开发工程师、副经理、营销中心国内大客户部经理,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制造中心总监,上海中航光电子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成都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彭旭辉先生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中航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旭辉先生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彭旭辉先生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彭旭辉先生持有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7,800股。彭旭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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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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