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07-13 来源: 作者:

  (上接B89版)

  (12)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洋口支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10,000,000.00元,贷款合同号0111100018-2020年(如东)字00616号,借款期限为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11日;由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保证合同号为0111100018-2018年如东(保)字0077号,保证金额10,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10,000,000.00元。

  (13)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塘支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15,000,000.00元,贷款合同号苏东农商借字(2020)第0114181601号,期限为2020年1月16日至2021年1月13日;由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和周新基共同提供保证,保证合同号为苏东农商保字【2020】第0114181601号,保证金额为15,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15,000,000.00元。

  (14)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塘支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19,000,000.00元,贷款合同号苏东农商借字(2020)第0316181601号,借款期限为2020年3月18日至2021年3月15日;由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和周新基共同提供保证,保证合同号为苏东农商保字【2020】第0316181601号,保证金额为19,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19,000,000.00元。

  (15)南通市天时化工有限公司与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塘支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15,000,000.00元,贷款合同号苏东农商借字(2020)第0804181601号,借款期限为2020年8月6日至2021年8月3日;由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和周新基共同提供保证,保证合同号为苏东农商保字【2020】第0804181601号,保证金额为15,000,000.0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15,000,000.00元。

  注4:信用借款金额合计6,899,926.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必康润祥医药张家口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口宝善街支行签订小微快贷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3,000,000.00元,贷款合同编号为130000115610522124号,借款期限为2020年2月17日至2021年2月17日。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3,000,000.00元。

  (2)西安必康嘉隆制药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899,926.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4月26日至2021年4月26日,合同编号为61000911560923288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899,926.00元。

  注5:抵押、保证借款金额合计846,400,000.00元。

  (1)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开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2月26日至2021年2月25日,合同编号为NY010010510120200200002,由李宗松、谷晓嘉提供保证担保,合同号为NY01001051012020020000201,由李宗松提供抵押担保,合同号为NY01001051012020020000202,抵押物为李宗松个人房产,房产证号为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1402005号。2020年12月公司归还借款本金3,000,0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7,000,000.00元。

  (2)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行2020年7月28日签订贷款展期合同,展期贷款金额为499,400,000.00元,贷款合同号为长银商贷2020065号,展期还款期限至2021年7月30日止,由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由李宗松、谷晓嘉提供自然人担保,由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

  (3)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洛分行2020年11月4日签订贷款展期合同,展期贷款金额为190,000,000.00元,贷款合同号为长银商贷2020085号,展期还款期限至2021年6月7日止,由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由李宗松、谷晓嘉提供自然人担保,由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抵押,由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公证,编号为(2020)陕证经字第6594号。

  (4)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陕西省国际信托公司签订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标的股权收益权转让价款为150,000,000.00元,合同编号为2018-042-007-1,借款期限截止2020年8月16日止,由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合同编号为2018-042-007-2;由西安必康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为2018-042-007-4;由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合同编号为2018-042-007-3、2018-042-007-7;由李宗松、谷晓嘉提供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为2018-042-007-5;由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合同编号为2018-042-007-6。

  (三十七)“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6、应付账款”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

  其他说明:

  更正后: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

  (三十八)“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9、应付职工薪酬”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

  更正后: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

  (三十九)“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0、应交税费”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

  其他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有560482480.86税款尚未缴纳。

  更正后:

  单位:元

  ■

  其他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尚有736,849,480.79元税款尚未缴纳。

  (四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1、其他应付款”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其他说明

  更正后:

  单位:元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四十一)“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

  其他说明:

  更正后:

  单位:元

  ■

  其他说明:

  (四十二)“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5、长期借款”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质押借款总金额为319,300,000.00元

  更正后: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质押借款总金额为319,300,000.00元

  (1)南通必康新宗医疗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签订长期贷款银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月26日至2030年11月21日,合同编号为438017339YTDK2017010901。截止2020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319,300,000.00元。

  (四十三)“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46、应付债券”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

  更正后: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

  注:本公司发行的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3年,公司债券的期限为3年期(2+1),在债券存续期第二年末附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按面值发行,固定利率为7.40%,每一张票面金额为100.00元,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不超过30亿元,发行日为2018年4月26日,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6日,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由联席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募集的基础资金部分在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前期融资款项、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四十四)“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1、递延收益”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

  其他说明:

  更正后:

  单位:元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

  (四十五)“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55、资本公积”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更正后:

  单位:元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四十六)“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0、未分配利润”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更正后:

  单位:元

  ■

  (四十七)“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四十八)“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6、财务费用”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四十九)“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68、投资收益” 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五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1、信用减值损失” 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五十一)“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2、资产减值损失” 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五十二)“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4、营业外收入” 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

  更正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

  (五十三)“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5、营业外支出”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五十四)“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6、所得税费用”之”(1)所得税费用” 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五十五)“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6、所得税费用”之”(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单位:元

  ■

  更正后:

  单位:元

  ■

  (五十六)“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8、现金流量表项目”之“(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五十七)“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8、现金流量表项目”之“(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五十八)“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8、现金流量表项目”之“(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五十九)“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8、现金流量表项目”之“(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六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8、现金流量表项目”之“(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六十一)“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之“(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六十二)“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之“(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

  (六十三)“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部分数据有误,对2020年度部分数据更正如下:

  更正前:

  ■

  更正后:

  (下转B91版)

本版导读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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