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2 证券简称:洪汇新材 公告编码:2021-042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1-07-13 来源: 作者:

  孙建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码:2021-036),公司副总经理孙建军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53,125股,占公司总股份(108,346,500股)比例0.23%。

  近日,公司收到孙建军先生提交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截至2021年7月12日,孙建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孙建军先生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本减持计划发布时公司总股本为108,346,500股,期间公司回购注销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0,500股;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346,500股变更为108,336,000股。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孙建军先生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孙建军先生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孙建军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建军先生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孙建军先生出具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减持股份告知函》

  特此公告。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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