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1-07-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4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2021年7月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于2021年7月12日以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柏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王柏兴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已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7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内容。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5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吴宏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调整原因,吴宏图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管理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吴宏图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吴宏图先生在公司任职财务总监职务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王柏兴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1 年7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武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附件:

  张武先生的简历

  张武:男,1970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1991年7月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1991年8月至1992年7月任职常熟市色织五厂出纳,1992年8月至2011年2月任职常熟通润机电有限公司会计员、会计主管、财务经理、常熟通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职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常熟利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张武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2021 年 7 月12 日张武先生未持有中利集团股份。张武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张武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1-096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王伟峰先生发来的函告,王伟峰先生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公司股票因以当时协议约定条款的时间差异,导致被动减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情况

  ■

  2、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王伟峰先生被动减持,因数额较小,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公司已告知王伟峰先生应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股票交易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经王伟峰先生及一致行动人与质权方东方证券友好协商,双方已就约定条款时间差异相关事项达成后续不减持的相关方案。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王伟峰先生《关于被动减持部分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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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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