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信息更正公告

2021-07-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1050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信息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7月10日,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49号)。由于校对文字疏忽,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内容

  (一)更正前

  ■

  (二)更正后

  ■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因此对投资者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露天煤业 公告编号:2021051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29日(周四)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1年7月29日(周四)9:15一15:00

  3.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29日(周四)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2日(周四)

  (五)出(列)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21年7月22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拟选举以下人员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1.01关于选举刘建平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关于选举陈建国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关于选举陈来红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关于选举左新词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关于选举谷清海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关于选举李连香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7关于选举沈锐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8关于选举张文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议案。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拟选举以下人员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关于选举夏鹏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关于选举陈天翔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关于选举韩放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4关于选举陶杨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选举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00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关于选举李铁证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关于选举李振林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3关于选举刘风雷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4关于选举张晓东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以上选举以累积投票方式分别对股东监事候选人进行表决。

  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和2021年第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2021年第三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要求,对以上1、2项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注:第1-3项议案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累积投票制说明(暂以第1项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代理人)到本公司资本运营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1年7月23日(周五)上午9:00一11:00,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内蒙古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与清沟大街交汇处,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机关办公楼资本运营部。

  2.联系电话:0475-6196998

  3.联系传真:0475-6196933

  4.邮政编码:028011

  5.联系人:宋雪涛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2021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8 投票简称:露煤投票。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29日(周四)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7月29日(周四)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和数量: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

本版导读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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