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1-07-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一068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7月12日10点00分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7月5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凯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李佳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拟提名尹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副董事长辞职暨拟变更董事及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蔡晓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封海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鉴于蔡晓淳先生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经公司总裁李佳黎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晓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副董事长辞职暨拟变更董事及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1年7月29日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已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基于我们客观、独立判断,我们认为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本次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聘任蔡晓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拟聘任财务总监的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蔡晓淳先生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 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蔡晓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漆韦华 温宗国

  2021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一069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辞职暨拟变更董事及

  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下述人员的书面辞职报告:

  1、公司副董事长李佳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总裁。辞职报告在补选新的董事后生效。

  2、公司财务总监封海霞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封海霞女士辞任公司财务总监后,仍继续在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佳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封海霞女士持有公司股票 10,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04%。辞职后,封海霞女士所持有的股份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股票转让的限制规定。

  上述人员的变动在公司及时的补选和聘任后,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一如既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稳定发展持续努力。公司对李佳黎先生在担任副董事长、董事期间及封海霞女士担任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尹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鉴于蔡晓淳先生拥有丰富的从业经验,经公司总裁李佳黎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晓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该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任期自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附件

  尹贤先生简历:

  尹贤先生,1984 年出生,毕业于美国纽约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事业部董事、东兴证券深圳分公司机构部总经理、海航期货机构部总经理、平安期货机构部总经理等职务。

  尹贤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尹贤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尹贤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本公司查询,尹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晓淳先生简历:

  蔡晓淳先生,1987 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会计系,大学本科学历,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员、江苏云彩时代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蔡晓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 以上通报批评;目前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 截至目前,蔡晓淳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票。蔡晓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经本公司查询,蔡晓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2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7 月12日,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青城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四舍五入导致的。

  三、备查文件

  1、质押协议;

  2、质押登记证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一071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鞍重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1年7月12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1 年7月29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 7 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1年7月2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7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 7月22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 294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名称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7月 13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7月29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7月2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请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张锡刚收,并请注明“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一)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二)邮政编码:114051

  (三)联系电话:0412-5213058

  (四)指定传真:0412-5213058

  (五)电子邮箱:aszk@aszkjqc.com

  (六)联 系 人:张锡刚

  (七)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7月12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附件二:授权委托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667”,投票简称为“鞍重投票”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7月29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7月2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平 台(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1一070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7年 4月27日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鞍重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35号,中国证监会认为鞍重股份2016年4月23日披露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存在虚假陈述,对公司予以行政处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一032) 。

  2018年11月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2018年12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2019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2019年8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2019年11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68)。2019年11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2)。2020年1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2020年5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2020年7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2020年9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2021年1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二、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送达

  的一审《民事判决书》1份、上诉状4份,内容如下:

  1.沈阳中院一审《民事判决书》1份,内容如下:

  ■

  2. 《上诉状》4份

  ■

  小结:截至今日,公司共收到381个证券诉讼案件的应诉材料,累计诉讼金额56,620,339.22元(因本期有部分原告调整降低了诉讼请求金额,所以累计诉讼金额较之前披露金额有减少)。其中,170个案件已撤诉,211个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判决赔偿金额(含案件受理费)共计6,793,656.96元。

  截至目前,共有21案的原告或其他当事人在收到沈阳中院一审判决后提交了民事上诉状。其中,5个案件已收到二审判决书,判决结果均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剩余16个上诉案件中有7个案件已收到二审开庭通知,剩余9个案件尚未收到二审开庭通知。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对于已达到《股票上市规则》第 11.1.1 规定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披露标准的诉讼和仲裁事项,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诉讼或仲裁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将相关诉讼所涉赔偿金额计入负债及相关会计科目, 公司在2018、2019、2020年度按经办律所的审核金额已对未决诉讼的赔偿情况计提了预计负债,截止目前预提金额涵盖预计赔偿金额,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2日

本版导读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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